國民黨籍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日前因涉及貪汙遭起訴,上月5日法官裁定以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今(7)日召開臨時會時,劉陳昭玲突然宣布辭去議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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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國民黨籍的劉陳昭玲,曾連任6屆議長,創下地方自治史紀錄,但卻與秘書陳淑美涉貪,從今年3月起羈押禁見直至7月初,才被裁定以1千萬元交保,但須定時到派出所報到。
澎湖縣議會今召開臨時會,並由劉陳昭玲主持,過程中她突然宣布,由即日起辭去議長一職,不過還是會盡議員本分到議會,隨後便走下主席台;而根據「澎湖縣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的規定,議長辭職需要以書面向大會提出,在報告辭職書時生效,同一條例也指出,議長辭職後應即向內政部報備,同時函知縣政府,並在報備後的30天內召開臨時會來進行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