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宏傑與福原愛婚變後對簿公堂,江宏傑上個月到日本開記者會時,就表示法院已向福原愛下達「保全命令」。如今,雙方官司又有了新進展,江宏傑的日本律師大淵愛子說明,8月2日東京法院已向福原愛發出「強制執行」命令,她也表示真要執行仍有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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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日媒《週刊文春》報導,福原愛與江宏傑會走到官司這一步,是因為福原愛逾期沒有履行離婚後的義務,江宏傑在日本法院打官司1年,東京家事法院於7月20日對福原愛下達緊急性的保全命令。不過,江宏傑方面認為,福原愛服從命令可能性低,便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8月2日東京法院已認定對福原愛判決強制執行。
事實上,強制執行分成「間接」、「直接」兩階段,間接執行是指,若沒有依照法院履行,就會產生罰金,如果仍不履行,就會變成法院判決的直接強制。大淵愛子表示,「這件事因為幾個要素考量,間接強制的可能性很低,因此請求強制執行,東京家事法院已經認定這樣的形式」。雖已判決對福原愛強制執行,但大淵愛子說道,因為目前無法得知福原愛的住處,因此無法執行,所以希望對方遵守法院的決定,出面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