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游錫堃今(26)日主持黨團協商,針對性平三法進行研商,歷經3個多小時協商,朝野同意照行政院版通過,包括將《性別工作平等法》更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等條文,而13條與38條之一保留,其餘均照審查會通過;此外《性騷擾防治法》包括第2條、第7條與第14條保留送院會處理,下周一院會將上演表決大戰,力拼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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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錫堃今日針對性平三法進行研商,朝野協商照行政院提案通過法案名稱,同意將《性別工作平等法》更名為《性別平等工作法》,而而13條與38條之一保留送院會處理,其餘均照審查會通過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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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等40案,協商通過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2條第二項之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包括第2條、第7條與第14條保留送院會處理,其餘均照審查會通過條文通過。
由於本次臨時會經過朝野協商後,各黨團同意於本月17日至31日召開第7會期第2次臨時會,性平三法後天將先進行不需表決的宣讀,保留條文預計於下周一院會處理,將上演表決大戰,力拚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