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消防局隊員蔡一郎、黃櫻惠夫妻6年前帶當時5歲大的兒子去麥當勞玩,兒子摔斷手,夫妻二人以安檢手段向麥當勞索賠天價7060萬元,麥當勞因此報案。高院今(25)日依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罪,判處蔡一郎6年6月,褫奪公權2年、黃櫻惠判處5年2月,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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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黃2人2017年間還在消防局火災預防科任職,同年3月30日兩夫妻帶著當時5歲大的兒子到新北市土城區麥當勞裕民分店用餐,兒子在遊戲區溜滑梯摔斷手,醫藥費6700元。
夫妻二人藉兒子受傷索討高額賠償,麥當勞拒付,2人藉職權調閱、蒐集麥當勞各地分店安檢資料,再以匿名方式向消防局、市長信箱檢舉,其中,有分店受檢後並未發現違規,蔡還要求隊員重新稽查並開立限期改善單,再由黃女以承辦人職章送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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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黃夫妻跟麥當勞談判11次,從7060萬元自行降價到3780萬元,其中880萬元還可用餐券折抵,麥當勞不堪其擾而報案,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未遂等罪起訴。
桃院改以2人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各判處2人1年2月,黃女另被控盜用同仁印章獲判無罪,2人均已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