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妍君馬尼拉20日專電)菲律賓政府1987年提起訴訟,希望將前獨裁統治者馬可仕家族和親信的10億5232萬披索(約新台幣6億元)不法資產充公。但菲國最高法院判定證據不足,維持反貪腐法庭原判不予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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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星報(Philippine Star)報導,菲國最高法院在昨天公開的25頁判決中,以提供證據不足為由,駁回「良善政府總統委員會」(PCGG)對反貪腐法庭(Sandiganbayan)原判提起的上訴。
菲律賓人民於1986年2月25日不流血推翻執政20年的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前總統艾奎諾夫人(Corazon Aquino)上任後,於28日頒布第1號行政命令成立PCGG,負責追討馬可仕「不義之財」。
PCGG於1987年提出民事沒收訴訟,向馬可仕家族和親信追討不法資產,其中包括6億927萬披索股票和4億4305萬披索不動產。
菲律賓最高法院指反貪腐法庭於2018年9月25日駁回這項訴訟的判決是正確的。大法官羅沙里歐(Ricardo Rosario)說,雖然此案經過36年纏訟仍沒有結果,「令人失望」,但PCGG並未提供壓倒性的證據來支持他們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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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共同被告包括已故的菲律賓高端零售商Rustan集團創辦人譚多可(Bienvenido Tantoco Sr.)和譚多可之子,並追討譚多可之妻等人遺產,他們被指控充當馬可仕夫婦的「傀儡」,在紐約收購藝術品、服裝、珠寶及房地產。
被告也據稱利用觀光免稅店獲得免稅和在國際機場經營的特許經營權等,為馬可仕夫婦和親信獲取不法利益。(編輯:張芷瑄)11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