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電工董事長江義福遭控涉雲豹八輪甲車「動力底盤系統」採購弊案,台中高分院18日二審仍認定其違反證交法、詐欺取財罪,遭判5年10月,並沒收中興電工20億9916萬元的不法所得定讞;中興電工今(19)日晚間6時發佈重訊,董事長江義福請辭董事及董事長職務,預計在7月24日召開董事會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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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電工董事長江義福江義福等人,被控在2012年得標雲豹八輪甲車「動力底盤系統」採購案,涉嫌向中國購買低價劣質「綜合液壓泵」等零件,牟取暴利,導致雲豹甲車故障頻傳,影響國防戰力,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8日二審宣判,依共同犯證券交易法判刑4年)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判刑4年6月,合併執行5年10月,中興電工公司不法所得20億9916萬萬元,維持一審沒收原判。
針對判決,江義福當天晚間即發聲明宣布,即日起辭去董事長及董事乙職,他稱「不信這世間已無公理正義,必將循一切司法途徑尋求救濟、奮力辯明自身清白」;中興電工部分則判沒收20億9916萬元的不法所得,對此,中興電工稱公司參與雲豹甲車之承製,過程並未詐取不法獲利,對於此判決,將依法提起救濟、以維清白,至於20逾億元的法院判決沒入之相關損失,將於第2季財報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