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今年修法公告,噪音車行為罰原管制時段由夜間8小時擴大為全日24小時,並從昨日起施行,經昨日執行取締下,新北市政府環保局今(19)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施行首日共開出150張罰單,依違反噪音管制法規定告發處分新臺幣3,000元至3萬元罰鍰,期盼藉由地方管理的實際作為,推動中央法規變更,落實全國車輛噪音源頭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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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長程大維表示,在噪音車管制部分,目前中央仍未立法源頭管制改裝車輛及修正車輛噪音管制標準,新北市已率全國之先,自106年即公告夜間管制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之禁止行為,禁止該時段行駛車輛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審驗或檢驗合格之排氣管,今年再度修法公告,將噪音車的原管制時段由夜間8小時擴大為全日24小時,自7月18日起新北市境內不分時段,車輛上路如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檢)驗合格之排氣管,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即予以告發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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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大維進一步說到,透過第三方警政力量,針對新北市境內疑似從事車輛改裝店家持續進行跨局處聯合稽查;近日車行也反映,因新法上路,不少車主前來要求改回原廠管,以改善車輛製造噪音的問題。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補充說明,雖然中央法規沒有管制改裝行為,但是新北市對於改裝產生噪音的行為零容忍,所以持續推動加強管制措施,不僅暑假期間推動麥躁專案取締噪音車外,也透過公告法令修正降低噪音車擾民致影響居住安寧,期望民眾可以合法的改裝,並且藉由地方管理的實際作為,推動中央法規的變更,期待可以落實全國車輛噪音的源頭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