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電涉雲豹甲車弊案,董事長江義福請辭董事及董事長,但中興電也發出重訊聲明將依法提出救濟、以維清白。中興電聲明指出今年Q2財報認列相關損失後,上半年獲利將約為損平,但在手訂單仍高達340億元,強調下半年公司利潤仍成長可期並強調股利發放不變。而今日中興電股價慘跌停鎖住,來到122.5元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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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電董事長江義福等33人與9家公司,被控於2012年得標雲豹八輪甲車「動力底盤系統」採購案,向中國購買低價劣質「綜合液壓泵」等裝備,導致雲豹甲車故障頻傳。台中地方法院於2021年10月,依證券交易法、詐欺取財等罪名,判處江義福6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3500萬,中興電工犯罪所得20億9916萬元沒收,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昨(18)日二審宣判,江改判5年10月,20億餘元的不法所得沒收部分則維持。
中興電也發出重訊表示,本案證據薄弱,二審判決無視對江義福有利之諸多事證,認事用法有重大違誤,違反證據裁判主義及無罪推定原則,當事人蒙受無比冤抑,江義福對此深表遺憾痛心。
至於詐欺部分,協力廠商都一再陳述江義福不知有使用大陸料件情形,而且中興電工承製的甲車動力底盤系統高達1417項料件,協力廠商僅使用2項大陸鑄胚料件分別祗佔總金額(1499萬)的0.67%與0.55%(18萬多),而且不影響中興電工成本,使用大陸料件對中興電工有百害無一利,江義福顯然沒有詐欺動機及犯意。
證交法部分,經二審法院詳細調查,已經確認圖紙差漏存在的事實,中興電工於投標前將增加的費用列入投標金額估算,得標後並列入成本,確有支付的事實及必要,且經法院傳喚所有證人,都說該款項是由協力廠商取得,沒有一絲一毫流入江義福私人口袋,江義福沒有背信及不法所有的意圖。
針對法院判決沒入之20億9916萬元,公司將於今年2023年Q2財報認列損失,在認列損失後,公司上半年獲利將約為損平,但因業務仍正常且接單順暢,在手訂單仍高達340億元,因此強調下半年公司利潤仍成長可期。
江義福昨天也宣布,請辭董事及董事長,近期將召開臨時董事會,目前傾向從三位獨董中選任董事長。中興電也聲明,將依法提出救濟、以維清白,並對投資人及相關受影響的人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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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電指出,且為忠實反映公司獲利狀況及回饋股東應得股息,預計分配公司帳上21.9億元溢價資本,公積之部分以維持原2023年預算應發之股利。公司經此事件對財務、業務並無影響,一切正常運作,公司願景擘劃清晰,公司將依循執行壯大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