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播《人選之人──造浪者》演員黃健瑋深陷性騷擾疑雲,繼一名化名Mia的女網友踢爆他趁機性交後,又有L先生指控他下藥性侵人妻,允諾賠償300萬元卻找黑道逼和解,重創黃健瑋的形象,黃今(13)日凌晨發文澄清,與該女是真心交往,當初擔心家人受威脅才簽下和解書,Mia則不滿黃健瑋冷處理方式,呼籲他正面回應,
「你要繼續否認曾經做過的每件事嗎?還是全部凹成交往對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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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Mia指控黃健瑋在2006年拍攝《贖金》時趁機性交,黃健瑋則發聲明表示過往情史豐富,但絕無違法行為,太太蔡亘晏也力挺另一半,相信他沒有做錯事。Mia昨(12)日再度發文要求黃健瑋正視自己帶給別人的傷害,並回應她的問題,
「我的事件你否認,下藥已婚女子的事件你也否認,你要繼續否認曾經做過的每件事嗎?還是全部凹成『交往對象』呢」?
Mia分析,由於性侵罪刑與性騷擾罪刑差異甚大,性侵追訴期20年,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性騷擾屬告訴乃論,追訴期僅有6個月,給觀眾的社會觀感也不同,所以性騷擾加害者選擇道歉,換來改頭換面的人生,性侵加害者不認錯的比例偏高,因為認了可能要坐牢,當然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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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感嘆,對某些人而言,道歉或抵死不認是策略與工具,對自己比較有利,發現性侵追溯期是20年時,
「我知道我不可能等到一句道歉了」,坦言對黃健瑋已經沒有期待,無論自己寫什麼,都得不到正面回應
,「但我還是手賤想寫,我看不起沒有擔當的人」。對此,黃健瑋經紀人回應:「此事已經發過聲明」,不願多做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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