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推出全國最便宜市民通勤月票299元、7月早鳥票199元,羨煞其他縣市通勤族。市長盧秀燕強調,市府編列大量預算,市民才能用「便宜到無以復加」的代價搭乘公共運具,若私下借卡將涉及刑責,絕對不可以和外縣市民眾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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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7月起推出TPASS通勤月票政策,各縣市因地制宜推出專屬優惠月票方案,其中台中市號稱全國最便宜,市民純市內移動月票只要299元,可搭乘台鐵、公車、捷運、借YouBike與電輔車,第一個月早鳥票甚至低到199元。
由於台中市先前已有雙十公車(10公里內免費、10公里後只要10元),市民持記名卡搭公車通勤一個月約花費400至600元,但市民限定的通勤月票更便宜,自7月初推行TPASS以來,已有2.2萬人申辦,其中8成是市民市內方案,非市民的TPASS通勤月票自599至999元不等。
交通局指出,從台中市推行記名交通票卡以來,已查獲5起冒名使用月票情形,未來將會繼續在公車、捷運隨機稽查。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將自己月票借給他人或家人,被查獲第1、2次將各停權1年,第3次無限期停權,呼籲市民勿因小失大。
台中市長盧秀燕今(11)日在市政會議時指出,以前交通是最難做、抱怨最多的政策,一向有功沒賞弄破要賠,但根據近期民調結果,市民對市府的交通政策滿意度衝上前3名,足見市民對她上任以來中捷通車、ibike站點成長3倍、雙十公車都很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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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強調推行TPASS月票,市民一天通勤費用花不到10元,「可以便宜到無以復加,是市府編大量預算補貼市民,不是台鐵或公車業者花錢讓你吃到飽的,市民不可以借卡、不可以和外縣市民眾買賣,這是有刑責的,我們會積極取締」。
盧秀燕說,她曾聽說有鄰近縣市民眾為省通勤費用,將戶籍遷到台中,一個月少花2萬多元,但無論如何,都不可以違法!葉昭甫補充說明,今年度TPASS月票政策,中央補助4億3千多萬元(59%),中市府負擔2億8千多萬元(41%),已提請先行墊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