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龜山一名「王小姐」因租屋處鍛造鐵門生鏽,被房東要求支付2萬5000元的換門費用,她覺得不合理上網求助。「王小姐」在媒體報導後爆紅,出色的外表讓網友看完新聞內容後狂刷整排留言,「王小姐是對的」,而她本人受訪公開職業是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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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是,「王小姐」日前在臉書社團「
租屋『糾紛、問題、租霸、疑難雜症』特區」發文,表示租屋處鍛造鐵門下方疑似因潮濕而生鏽,但房東卻執意要她付2萬5000元的換門費用,「理論了一番,我退讓說看能不能找除鏽的幫他弄好,後面房東說如果沒弄好還是要換門叫房客負擔」。
沒想到,「王小姐」經過媒體報導後,亮麗外型被PTT網友神出社群,眾人一見她精緻的五官及好身材而紛紛歪樓,「不管事實是什麼,王小姐說的都是對的」、「不管怎麼樣,王小姐絕對是對的」、「無條件支持王小姐」。
《ETtoday新聞雲》報導,「王小姐」本人其實姓莊,因名字有「琋」字,臉書名稱才會拆開使用,因此被誤以為姓王。她其實不太喜歡高調,因此引發熱議也讓她很意外,目前在中醫診所擔任護理師,只希望房屋糾紛可以快速落幕。
至於事件原點,鐵門生鏽,房東可以要求房客負擔2萬5000元的換門費嗎?專長為不動產訴訟、商務訴訟的律師林明忠也曾說明,租約中承租人的保管義務約定文字通常是:「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房屋,如違反此項義務,致房屋毀損或滅失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約定之方法或依房屋之性質使用、收益,致房屋有毀損或滅失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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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最常見會隨著居住時間而有耗損痕跡的如牆面油漆、地板、燈具、紗窗等,還有就是部分
房東自己附的家具,隨著時間過去,本來就會有一定程度的破損,這些部分都算是房客依據正常使用收益方法下,房東應該要負擔的成本,不能因此認為房客違反租賃物保管義務,進而要房客賠償甚至是扣房客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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