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於7月6日拍板通過新一波「健全房市措施」,以「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為政策主軸的「囤房稅」將從現行「個別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且將非自住住家稅率從1.5%至3.6%間調升至2%至4.8%間。財政部評估新制預計在2024年7月上路實施、2025年5月開始課稅,將有36萬戶因此增加稅負、346萬戶則反而減輕,整體預估增加26億元稅收,對國庫不無小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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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還沒有進立法院三讀,卻已經掀起巨浪,贊同反彈聲都有,各有各的立論,不得不說,這幾年打房政策族繁不及備載,想到哪打到哪,消息來得猝不及防。影響所及,以前打房政策上路,多少出現因拋售出現的「利空紅利」,如今因為訊息又多又快,不乏有民眾誤以為政策上路,採取過度、過早反應的情事,影響政策與房市之間的正常連動,是不是好事,還蠻值得後續觀察。
如果囤房稅按照行政院版本執行,除了衝擊口袋淺的多戶持有人外,因為建商餘屋持有2年內,稅率將提高至2.0-3.6%,持有2年以上則稅率高達4.8%,勢必影響建商興建意願,直接壓抑2025年之後新案開工。台灣鋼鐵業中,營建用鋼佔台灣鋼鐵需求40%,鋼鐵產業衝擊也至為直接,與營建相關產業必須提前因應。
營建業看來只能坐以待斃,可是針對多戶持有者到還有些因應方式,例如以家人做為房屋所有權人,降低名下房產數。同時,呼應政策參與包租代管,或是擔任愛心房東等,亦是一個開大門、走大路的節稅方式。
不過,這些節稅妙招都是建立在房東會報稅的基礎上,以目前囤房稅的規劃,加上多數房東沒報稅的現況,可以預期增加稅負十之八九轉到房客頭上。
以大安區30多年公寓為例,在1.2%稅率下,一年房屋稅約在1萬餘元,若該案持有人為多戶囤屋,達到4.8%的標準,該業主房屋稅將漲至將近5萬,一年等於多出3萬餘元。以目前大安區公寓租金一個月約3萬元左右水準,多出的囤屋稅除12個月,每個月約為3000元,房東以漲租1成轉嫁給房客倒也順水推舟。
或許有人講,那房東如果報稅,現在不是有扣除額嗎?
上述案例若用不需任何證明文件的「必要費用直接扣除」計算,實際租賃所得以全年實收租金 57% 計算,房東每月3萬元租金,一年實收36萬元,採取扣除額後,一年租金收益為20萬5200元,併入所得後,如果房東所得稅級距為30%,光是這筆就要繳到6.1萬。
這還不包括得要面對因為以前沒報稅,現在有報稅會被國稅局勾稽出過去沒報稅,追稅5-7年的風險。怎麼算,都是逼房客吞下去最划算。
租賃市場需求大於供給,租金所得得併入所得無法單獨核課,與稅捐稽徵法追溯逃漏稅等種種因素使然,這也是為什麼政府想要健全租賃市場,希望房東不要轉嫁租金,卻不得其門而入的重要因素。
到頭來,打房還沒見效,倒先打出了一場寂寞。
憲法143條規定「漲價歸公」,這一系列打房政策讓人目不暇給,大家最在意的「漲價」照漲不誤,心中所期待的「歸公」卻多歸給了包租公,相信也是當初立法者所始料未及的吧。
●作者:徐佳馨/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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