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今(28)日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議,將上架32個有線電視系統,而鏡電視申請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等變更,也在附加停止條件下許可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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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指出,該公司全體股東須切結相關內容,包含「股東除以股份之全部或一部交付信託外,並無以其股份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情形」,將持續依法監督該公司,追蹤「鏡電視新開台」申設許可附款之履行情形。
目前鏡電視檯面上有8名股東,包含創台前董事長、《鏡周刊》社長裴偉的2.5億佔12.5%、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持股2億佔10%、翰林育成持3億佔15%、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持3億佔15%、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1.5億佔7.5%、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持3億佔15%、麗綺開發公司負責人朱劭華持3億佔15%、穩懋董事長陳進財持股2億佔10%。
今日委員會中,七位委員除了副主委翁柏宗先前就表示迴避外,兩位傳播背景的委員包括林麗雲、王維菁先前就表示反對,且仍認為缺乏足夠讓她們支持的證據,以棄權方式表達態度,在主委陳耀祥與另三位委員同意後通過鏡電視上架案。
NCC今日也通過鏡電視的董監事變更案,確認董事長鄭優、總經理蔡滄波。另外鏡電視也在審查過程中承諾,將盡快完成新的增資,將資本額從20億元增資為3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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