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女疑遭性侵服藥輕生!台中父烙友人虐死惡狼 法院最新判決曝

▲林男懷疑女兒的死與王男有關,遂夥同友人將其押到一處三合院施虐。(示意圖/取自Pexels)
記者陳苾暐/綜合報導-2023-06-18 20:33:09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日前疑似遭王姓男子性侵、拍攝性愛影片,不甘受辱選擇服藥輕生,其父得知後,遂夥同友人挾持王男,並以熱熔膠條、電擊棒及棍棒等物將王男活活虐死,案經審理,地方法院一審原判林男12年4月徒刑,上訴台中高分院後,考量林男等人主動自首,且已賠償被害家屬424萬元,撤銷改判5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了解,林男懷疑女兒服藥輕生,是因為遭王男及其他人下藥性侵所致,2019年間找來曾姓、蔡姓友人,開車將王男押到南投縣某間汽車旅館盤問,得知綽號「小天」的莊姓男子為主嫌之一後,林男便要求王男寫下道歉書、下跪認錯,才讓其離開。

林男事後想越氣,再度夥同友人將王男、莊男擄到彰化一處無人居住的三合院,要2人當面對質說出全案經過,但期間2人屢屢推卸責任,導致林男大為光火,遂以徒手、裩棒、電擊棒等方式痛毆2人,其中王男全身至少受有119處棍棒傷、7處電擊傷,進而引發橫紋肌溶解症等症狀昏迷。

隔天凌晨林男發現王男全身冰冷,立刻將其送往醫院,但最終仍回天乏術,案經審理,台中地院一審依傷害致死、私行拘禁等罪,判處林男12年4月有期徒刑,至於曾男及蔡男則分別判處10年8月、8年6月。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上訴台中高分院後,審酌林男等人屬於自首,犯案動機有可同情之處,改判林男6年10月,曾男及蔡男則處5年2月、4年2月。(圖/資料照片)
上訴台中高分院後,審酌林男等人屬於自首,犯案動機有可同情之處,改判林男6年10月,曾男及蔡男則處5年2月、4年2月;近日更一審宣判,認為林男等人已賠償424萬元,死者家屬也同意不追究林男刑事責任,故撤銷原判決,改處其有期徒刑5年10月。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
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 安心專線:1925
※ 張老師專線:1980
※ 生命線專線:1995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民調中心

  • 網友呼籲修法,「虐童致死者唯一死刑」」,你支持嗎?

    支持,虐童致死唯一死刑,才能有效嚇阻。
    反對,威權時代才有唯一死刑,法治國家還是應讓法官有量刑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