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從2018年正式邁入高齡化社會以來,短短5年的時間65歲以上的高齡人口增加逾80萬,占比達17.74%。同時屋齡40年以上的住宅,則大增130萬戶以上,比例超過1/3,老人住老宅的問題日益嚴重,都更重建也更加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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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都市更新條例上路第25年,政大商學院信義不動產研究發展中心以「都市更新的破與立」為題邀集產官學界,共同探討如何讓台灣的都更擺脫牛步穩步向前。
中心主任政大財管系陳明吉教授指出,都更不僅是改善國人居住品質的關鍵,也是改善高房價問題的解方之一。因為國人對於新房子潛在需求相當強,如果市中心的集合住宅無法更新重建,任由這些缺乏市場性且品質不佳的房子繼續老化,市場有效供給不足之下,高房價自然難解。
都更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將都更條例上路以來的發展分為四個時期,首先是1998~2003條例上路之初的實驗期,因為相關制度並未健全,該時期除了完善相關制度法令外,九二一大地震的發生,也加速都市更新政策的相關推動。
2003年SARS之後隨著房市景氣的走升促進都更的發展,2003~2012年可謂都更的成長期,非九二一重建的一般都更案也開始出現。2012年爆發文林苑事件導致都更推動停滯也凸顯法令制度不夠健全;除了檢討修法之外,政府在2017年訂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2018年立法設立專責機構,藉此來突破都更牛步的僵局。
2012~2019年大幅度的修訂法令制度可謂都更的反省期,也因為有這些突破性的改變,讓2019年之後都更推動成效漸顯而步入發展期。據都更研究發展基金會統計,至今都更重建計畫核定超過900件,整建維護計畫核定達162件,危老案則接近3千件規模。丁致成表示都更條例上路後這25年,整個社會都在學習都市更新,未來也需要透過權利人、實施者與政府攜手合作讓都市持續進步。
台灣第一個都更專責機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副執行長柯茂榮表示,政府主導的大型都更案更需要考量地區再生以及公益性,同時也希望促進周邊民間都更案的推動。
以「信義兒福都更案」為例,考量基地周邊高齡人口眾多但長照設施較為不足,因此規劃了住宿型長照、日照、活動中心、社宅等設施,其中A1基地就有七成的樓地板面積做為前述的公益設施;同時也規劃全齡出租住宅、醫療健康與商業設施,打造全齡生態系。
至於B1-1基地除了幼兒園,還規劃了出租住宅。整個兒福案不僅提升了建築與環境品質、提供了充分的公益設施,而大量的出租住宅,可作為周邊都更案的中繼服務住宅,達到促進民間都更運作的目的。
柯茂榮表示兒福案發展出「種地概念推動連鎖式都市更新」的模式,至於行二行三都更案串起台北火車站東西軸線,讓商業帶能夠在都市中儘量延伸;類似的創新思維是國家住都中心面對大型都更案整合挑戰的成功關鍵。
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合發展協會理事長林育全表示,都更的推動需要高度的公私協力、專業與資源的整合,但是在專業人力及資源有限之下,自辦都更要夠成功,首先社區所有權人必須認知所在區位立地條件且調整權益衡平的思維認知與明確的意願表達。
其次,都更過程繁複時程冗長,住戶與專業團隊之間若能建立良好的夥伴關係,有助於讓都更一步一步地走到最後。當然最重要的是,都更所需資金龐大,「決定由誰出錢誰實施」,如果所有權人能自籌資金,那麼更新會治理運作的良窳決定都更案的成功機率;如果是找專業機構出資,那麼如何透過社區組織的平台,遴選到值得信賴的廠商就是都更成功的關鍵。
至於未來都更的精進方向,營建署副署長徐燕興表示「速度」當然是各界關心的重點,行政院也訂定「強化政府主導、精進專責機構、改善輔導機制、推廣都更知識與人才培育以及中高危險建築都更推動」等五大策略;目前也積極推動相關措施:例如修訂危老條例排除公產管理法令的限制、鼓勵預鑄工法降低營造成本與碳排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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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燕興表示除了加速建物重建改善國人住宅品質之外,他也期許都市更新能夠成為新的「城市生活製造機」,讓都市更新邁向「都市再生」,因此未來都更會需要更多經營管理專業的投入,才能重建好環境、打造好生活。
政大商學院信義不動產研究發展中心自2000年由信義房屋支持成立以來,除推動不動產研究及人才培育,歷來舉辦多場專題講座論壇,含括高齡化社會、都市更新、社會住宅、都市防災…等等住宅發展的重要課題,邀集領域專家分享洞見,期能為推動居住環境進步發展提供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