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徐姓男子,去年10月26日晚間入住經國路上某汽車旅館,由於房內禁菸,隔天凌晨徐男便獨自跑到室內停車場吸菸,不料事後他卻隨手將菸蒂丟在一旁,進而導致引燃雜物,並燒毀10輛汽車、6輛機車,案經調查,桃園地檢署今(16)日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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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去年10月27日凌晨1時許,該汽車旅館的鐵皮屋備用停車場突然傳出火警,警消獲報後,隨即派出各式救災車34輛、消防人員87名前往,但到場時建築已陷入火海,經射水灌救,最終於2時35分控制火勢,所幸除停車場內的車子付之一炬外,沒有人員受傷。
事後徐男坦承曾在室內停車場吸菸,桃園市消防局的火災鑑定報告也指出,起火原因由菸蒂引發之可能性較大,因此檢方偵結後,認定是徐男吸菸後未確實熄滅才引發火警,今天依公共危險罪嫌提起公訴,未來徐男恐還要面臨業者與汽、機車主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