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光電亂象!經濟部澄清:優先確保農漁發展與環境生態

▲國民黨團日前批民進黨「為了種電,農漁林地都可以改變」,對此,經濟部今(15)回應澄清,光電設置屋頂型超過六成,地面型光電也優先確保農漁發展及環境生態。(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鄭妤安/台北報導-2023-06-15 10:06:52
國民黨團日前批民進黨「為了種電,農漁林地都可以改變」,直言「錯誤的能源計畫,使台灣陷危機」,對此,經濟部今(15)回應強調,光電設置屋頂型超過六成,地面型光電也優先確保農漁發展及環境生態,另外也指出,核電非產業需要的綠電,光電和風電等再生能源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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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國民黨團於昨(14)日上午召開「拚光電! 政府帶頭毀家園滅農漁林? 」記者會,批民進黨為了種電,農漁林地都可以改變,更指出「錯誤的能源計畫,使台灣陷入嚴重的不安危機。」

對於國民黨團「加速推動光電導致農漁林的土地遭受負面影響」的指控,經濟部今日澄清,目前光電設置仍以屋頂型超過六成,地面型光電需避開環境敏感區域,優先以複合利用、不利農業經營土地為主,且經濟部已建立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等機制,減少社會、環境及生態的衝擊。

經濟部表示,推動光電一向以空間的複合利用為優先,從「班班有冷氣、校校會發電」的校園屋頂光電,到近日三讀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二條之一,要求新建或改建建物,屋頂規模達一定面積以上者應設置光電,代表政策積極引導光電朝向屋頂型設置,並無所謂為推動光電而放任業者圈地、破壞農漁林地及環境生態的情事。

經濟部說明,至於地面型光電的土地選擇,同樣應優先採複合利用,或低地力、土壤鹽化、地層下陷等各類不適合農用的土地,並尊重農委會及內政部等土地管理之主管機關,故現階段農地設置光電以「畜電共生」、「漁電共生」及農委會公告的「不利耕作區」為主,確保光電與農漁業等既有使用共存共榮。

針對漁電共生部分,經濟部指出,已建立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等機制,本於「養殖為主、光電為輔」劃設漁電共生專區,除了除要求需有養殖事實外,也透過環社檢核,減少光電開發過程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此外,為維護漁電共生養殖戶權益,也同步公告漁電共生公版契約範本,並於電業籌設許可審查時,要求需取得全數土地地主同意及養殖戶同意文件。

經濟部進一步表示,為減緩地面型光電對環境生態及周遭社區的衝擊、影響農漁發展,故以低地力土地劃設綠能發展專區,並以遴選優質廠商的方式設置光電,同時引導業者妥善與民眾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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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補充提到,台糖及國有土地招租的部分,也都有經過林相、生態、環境評估,同時為確保土地現有承租者,也會以其意願及權益優先,不會強迫其轉作光電或放棄承租權利,國產署也重新檢討現行提供土地開發同意書予光電業者的作法,而土地招標程序也皆有把關、符合相關法律規範。

至於核能的部分,經濟部表示,核能並不屬於國際供應鏈承諾RE100定義的再生能源,光電和風電等再生能源才是台積電等產業需要的綠電,而重啟核四更已被公投否決,核四封存也是國民黨執政時期的決策,前次公投時所在地侯市長也有明確表態,不解為何國民黨立委仍主張重啟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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