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強吻鍾沛君恐涉強制猥褻!律師曝最重刑度:人人都可告發

▲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昨(8)日指控,曾在去年一次餐敘中,遭名嘴朱學恒兩度強吻,聲明曝光引爆全台譁然,朱學恒立即在直播以及臉書上道歉,聲稱自己「喝到斷片」。(圖/朱學恒臉書)
記者潘毅/綜合報導-2023-06-09 15:28:26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昨(8)日指控,曾在去年一次餐敘中,遭名嘴朱學恒兩度強吻,聲明曝光引爆全台譁然,朱學恒則立即在直播以及臉書上道歉,聲稱自己「喝到斷片」。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則認為,朱學恒行為恐涉及強制猥褻,甚至還是「人人都可告發」的非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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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8)晚事件爆發後,林智群律師率先指出「強吻除了是性騷擾外,還構成強制猥褻喔」,而且非告訴乃論之罪沒六個月告訴期間問題。

▲國民黨議員鍾沛君指控朱學恒性騷擾,朱學恒雖道歉卻稱「喝到斷片」。(圖/鍾沛君、朱學恒粉專)
「巴毛律師」陳宇安今(9)日也在臉書上指出「朱學恒對鍾沛君做的事情我認為已經不單純是性騷擾,而是強制猥褻」,她隨後也詳細解釋其中差異。她指出「強制猥褻規定在刑法第224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性騷擾防治法趁機觸摸跟「強制猥褻」的差別有點像竊盜跟強盜,一個是偷偷摸摸趁你不注意的時候摸一把,一個是使用強制力讓你沒有辦法反抗硬摸你。

▲朱學恒捲入性騷擾風波,過去經歷、爭議一次看懂。(圖/NOWnews製)
「根據鍾沛君的說法,朱學恒是抱住鍾沛君並且強吻,這已經明顯不是單純的『偷偷摸一把』,而是使用強制力進行猥褻行為」,因此巴毛律師認為「應該會成立刑法上的強制猥褻,強制猥褻還有一點跟趁機觸摸最不一樣,強制猥褻為非告訴乃論,就是人人都可以去告發的意思」。

🟡「宅神」朱學恒 48歲
經歷:
▪翻譯《魔戒》三部曲
▪曾獲總統文化獎青年創意獎
▪當選中央大學傑出校友
▪曾於實踐大學任教
▪發起反廢死活動
▪YouTube頻道「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贊助金額突破1000萬成「台灣第一直播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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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事件:
▪網路公開遭殺少女照片及全名,召集網友悼念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太陽花學運後吃香蕉暗諷邱毅
▪疫情期間不滿政府送花藍到疫情指揮中心挨告侮辱公署
▪與宋少卿直播痛批酒駕
▪對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性騷擾等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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