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雄大寮一名婦人為了方便去民揚路上的黃昏市場買菜,竟然直接把車停在「馬路中央」,畫面曝光後,網友紛紛看傻眼;對此,高雄林園分局表示,目前尚未接獲民眾報案,不過該行為已違反道交條例,將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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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影像畫面,一名婦人徐步走向駕駛座,打開車門後,鏡頭拉遠一看,該名婦人居然為了買菜方便,直接把車輛停放在馬路中央,誇張行徑讓網友看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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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該案,林園分局指出,尚無接獲民眾報案,不過該違規行為,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一項第四款的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
林園分局也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指示停於安全處所,勿違規停車,以維護交通安全,營造良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