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性騷擾吃案延燒 學者:「機構背叛」比性騷擾更傷人

▲民進黨接連傳出性騷擾吃案,引發社會對職場性騷擾關注,學者指出,「機構背叛」比性騷擾行為更傷人。(示意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2023-06-02 15:03:14
民進黨接連爆出2起性騷吃案事件,女性前黨工指控遭男同事性騷擾,當時主管、時任青年部主任蔡沐霖,不僅隱匿性平事、包庇加害者,還言行羞辱、職場霸凌。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羅燦煐今(2)日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表示,被害人尋求組織協助,卻遭冷處理、嘲諷、職場霸凌等,就是典型的「機構背叛」,這對被害人的傷害更長久深遠,甚至遠大於原本的性騷擾行為,呼籲機構提供上位者性平知能、遇申訴循程序正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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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一名女性前黨工日前才在臉書發文指出,去年9月執行工作任務時,遭承攬黨部工作廠商性騷擾,向時任婦女部主任許嘉恬反映後,不僅被吃案,還被反問「妳怎麼沒有叫出來?」建議她去練習大叫,引發輿論譁然。

今天又傳出有另名女性前黨工在臉書控訴,遭當時的部門同仁陳右豪以追求名義性騷擾,不只訊息、電話騷擾她,還常在各種飯局喝醉時對她摟腰、摸屁股、偷親臉頰,自己都有明確拒絕,但陳沒有因此收斂。而當時主管、時任青年部主任蔡沐霖,不僅沒有協助她,還跟追求不成、惱羞成怒的陳男,一起聯手把自己逼走。

女性前黨工指控,蔡沐霖接到申訴後,卻以「妳給人家燒到整懶趴火,還關門說要保持距離,誰不把這個門撞開」、「雄性動物追求異性不成,總會被傷自尊嘛,妳要多體諒」等說法檢討陳女,且處處對其計畫書、工作刁難,每天遭到職場霸凌,並隱蔽性平事件,給出3個選項,調她到其他部門、資遣她、要她跟陳道歉,最後她被逼「辭職」,返家靜養。

羅燦煐說,職場性騷擾的防範主要是行為人要謹言慎行,「沒有加害人就沒有被害人」,尤其在上位者通常比較有膽量、權勢,去性騷下屬,加害與被害雙方權勢不對等,更應該針對上位者嚴格教育、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另外,有時被害人畏懼權勢、怕被報復等,可能不敢直接拒絕或反抗,大家要理解身體語言、表情等,知所進退,而不是期待被害人積極表態。

羅燦煐指出,吃案事件並非民進黨獨有,很多公司組織都會有這種狀況,因為對性平知能不足,將申訴的被害人視為麻煩製造者,當被害人鼓起勇氣求助時,不作為或是錯誤作為,如冷處理、嘲諷、職場霸凌等,這樣的「機構背叛」讓被害人更痛苦,就有研究顯示,當遭到性侵害、性騷擾時,被害人受到最大傷害是來自於所屬機構的背叛,這比性騷擾行為所造成的傷害更長久深遠,呼籲所有機構做好預防工作,讓在上位者知道分際、尊重他人,當被害人勇於求助時,不能辜負期待,要循程序正義處理,另外就是透過主管機關、法律監督,懲處違法機構,起到殺雞儆猴的效果。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指出,過度追求造成他人困擾、心生恐懼等,也是性騷擾,去年《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可惜一般民眾仍認知不足,容易將過度追求窄化為個人行為,認為不需要組織提供協助,在社會教育的部分需要再加強。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防治性騷擾、讓勞工有安全工作環境,是雇主責無旁貸的事情,且若受雇者達30人以上,更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一旦有勞工申訴性騷擾事件,雇主就要依相關辦法啟動調查及處理,且要設身處地,從勞工的角度提供幫助;若雇主沒有盡到防治責任,或事件後沒有處理,依法可處新台幣10萬到50萬元罰鍰。

王玥好說,目前職場性騷擾只能透過內部調查,保障不足,會再跟立委建議修法,引入外部機制,一定要有2道以上機制處理;並建議職場性騷擾被害人若在公司求助無門,可以尋求婦女團體、民間組織的幫助,會提供諮詢服務、引薦資源與救濟管道,也能提供心理支持服務;另外也建議勞動部與社政單位跨部會合作,提供職場性平知能教育、提供被害人諮詢資源等,讓機制更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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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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