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報稅/網路申報「已繳稅≠已申報」 別忘確認3件事才算完成

▲報稅進入倒數,財政部提醒別犯了網路申報常見錯誤,誤以為已繳稅等於已申報,申報及繳稅都要確實完成,另留意有無應檢附證明文件,確認3件事才安心。(示意圖/記者葉政勳攝 , 2023.05.01)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23-05-28 11:46:17
綜合所得稅申報倒數1周,還沒報稅的把握時間,報完的也千萬別大意。財政部提醒,別犯了網路申報常見錯誤,即「誤以為已繳稅等於已申報」,根據過往案例,有些人會運用網路申報系統試算「應自行繳納稅額」,確認稅額後就離開系統,另外透過非申報系統管道繳稅,例如至稅務入口網產製繳款書、至網路繳稅服務網或行動支付APP等自行輸入金額繳納,結果系統未執行申報上傳,導致只有繳稅卻沒有完成申報。因此,網路(含手機)報稅一定要確認3件事,即確認申報完成、繳稅完成及檢附文件,避免悲劇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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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指出,如果是採網路申報,系統一定要走完報稅流程,確實按下「申報資料上傳」,看到手機報稅顯示「步驟5-申報完成」或電腦報稅跳出訊息顯示「上傳申報成功」,才是真的完成申報,最好再查詢申報結果確認(https://gov.tw/WSZ),查詢結果顯示「您已完成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才算申報成功,而報完稅還能列印「收執聯」,可自行留存7年,以便國稅局日後查考。

如有應檢附文件,財政部也提醒,若系統顯示「應檢送之證明文件請......」,記得檢附證明文件,若顯示「且網路附件已上傳成功」則表示上傳成功,「但網路附件未上傳成功」則是上傳檢核中或失敗。

綜所稅申報成功後,也記得要完成繳稅,可透過線上繳稅即時查詢,即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紀錄查詢(https://gov.tw/yT8),除委託取款轉帳(6/15開放查詢),繳稅次日起第3個工作日查詢(https://gov.tw/GNc),如受疫情影響或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5月31日前可申請延(分)期繳稅,點選「現金或票據」並選擇事由後,連結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

最後,也別忘了檢附文件,財政部表示,如有更動從國稅局查得或申報系統下載的資料,應檢附證明文件請於5月31日前系統上傳或6月12日前紙本寄至戶籍地國稅局或送至就近國稅局代收,而收執聯自行留存即可。至於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只要確認1件事,繳稅案件完成繳納,不繳不退或退稅案件完成回復確認,就等於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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