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日前傳出一起男子大鬧超商的事件,當下遭到員警拿警棍狂毆12下,打到頭破血流,不過就在犯案原因都尚未釐清之前,執勤的員警已經被記過且移送法辦,讓外界感到相當傻眼,形成兩派論點戰翻,有網友舉例過去殺警案的案例,表示「難道台灣人就是要一直今日公祭,明日忘記嗎」?引發不同觀點的激烈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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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此次案件,28歲的朱男20日上午前往桃園中壢的一家超商,沒想到在店內亂砸東西,店員嚇到報警,員警獲報到場後,與朱男一連串的攻防也被攻擊,一人臉部擦挫傷、還有輕微腦震盪,後來朱男坐在超商門口階梯鬼吼鬼叫,員警便持棍狂毆12下,最後才將人上銬帶回警局,但朱男的頭部已經鮮血直流。
對此,桃園市警中壢分局出面回應,由於朱男孩是持續咆哮、挑釁,才導致王姓員警失控、進而發生警棍痛毆的事件,王姓員警已被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王姓警員也依照傷害罪移送法辦。
就有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好像很多人都認為浩克坐下,就已經沒有威脅了?員警可以輕鬆直接上銬?
你們是沒看影片嗎?當時浩克還有意圖站起來逼近兩位員警,這叫沒有威脅? 考量到他的身體素質、以及前面被1打2的慘況, 我認為浩克要趴下手放背後,這才叫沒威脅!當然我也不否認,在浩克已經整個捲縮在地面上時,員警還繼續打,是有點過分了, 我認為頂多記個過或扣薪就好,員警不該被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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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回應「台灣人就愛今日公祭明日忘記,說跟殺警案不同的,那是因為面臨威脅的不是你們,一堆鍵盤警察真的可悲」、「警察真的是冒著生命危險面對浩克,用警棍壓制不行,難道要赤手空拳跟浩克嗎....看看那個身材差距」不過也有人表示
「一開始打我覺得還有,但他趴在地上喊好痛都抱頭了,還繼續打真的挺不下去」、
「我看他被打到躺在地上,雙手抱頭一樣繼續被打啊,這樣沒有執法過當?」、「其實一開始打我覺得還好,後面他都雙手抱頭躺地上了,那幾下在打啥意思的,被送辦剛好而已」。
也有網友看完影片認為不管是否執法過當,直接點破「台灣警界生態」,「在台灣當警察根本可悲,
正確執法警察自己受傷搞不好還會死,消極執法被說警察沒路用,過度執法就記過吃官司,警察就是個不管怎做都划不來的屎缺,
警察也只有兩個時候人民會關注,一個是殉職、一個是過度執法,我就請問誰平常在讚揚警察破案?想想也真的是挺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