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聽到大聯盟(MLB)有球員被DFA(Designated for assignment,簡稱為DFA,指定讓度)或被列入「釋出名單」(Waivers),究竟什麼是DFA?其實這項規則是源自於職業運動的公平原則,一旦40人名單的球員需要異動,通常都要經過指定讓渡這個程序。根據大聯盟規定,在8月31日之前,各隊可將球員放入讓渡名單,指定讓渡名單可以有10天的時間,讓原球團可持其球員的合約讓渡另一個球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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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團清理球員名單空間 被DFA球員有3個選擇
你可以看作DFA是球團要釋出球員,但不可完全保證其他球隊不會想要這名球員。通常球員遇到DFA會有3個選項,經過讓渡程序後,
接受球團的安排下小聯盟,或是交易,或是直接釋出成為自由球員。
通常球團在「清空間」,或是有大咖球員要回歸時,可能就會壓縮其他球員的位置,就會將部分球員DFA。球員不但有機會被交易,也有球員會拒絕接受球團下放決定,而直接成為自由球員。
王建民、陳金鋒都經歷過 台灣旅美球員常遭遇
幾乎大部分旅美台灣球員都經歷過DFA的過程,但選擇要看個人,若沒有更好去處,可能選擇接受球團下放小聯盟的決定,但之後可能在上大聯盟機會就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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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鋒在2005年因為大聯盟選擇權用完狀況下,被下放小聯盟,這樣的程序就是DFA,2016年王建民重返大聯盟皇家隊,之後也被指定轉讓(DFA)結束球季,但也帶給球迷美好的回憶。
尋求交易或是成為自由球員,也讓自由市場更有活性化機會,球員也能到有機會留在大聯盟的球團,算是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