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7日電)調查官余正煌提起刑事自訴,控告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涉侵害著作權案,台北地方法院承審法官張德寬日前退休,經電腦分案由法官許峻彬審理,並訂6月9日下午在調解室試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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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台北地方法院於1月間首次公開審理,林智堅首次出庭應訊,他在庭上說,以自己參與新竹巿長選舉相關民調為論文依據,他沒有抄襲、沒有認罪的問題。
全案緣於,台灣大學去年8月9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學術倫理審定會決議,認定林智堅與余正煌論文內容高度重疊,而余正煌論文早半年完成,且林智堅無法提出反證,因此認定是林智堅抄襲,撤銷碩士學位。
余正煌後來委託律師吳俊達、張祐齊、曾威凱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起刑事自訴,控告林智堅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重製侵害他人著作)及第92條(擅自公開侵害他人著作)。(編輯:戴光育)11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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