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被控,在扁家涉及的南港展覽館案及龍潭購地案中「聽媽媽的話」,提供海外帳戶協助母親吳淑珍洗錢,陳致中遭判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確定、黃睿靚判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且須支付公庫100萬元確定。陳致中已於11日入監服刑並繳清罰金,至於黃睿靚今(17)日下午從高雄轉帳100萬元至北檢指定的公庫,獲緩刑免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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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陳致中、黃睿靚夫妻被判沒收的不法所得816萬餘元美元,北檢擬自2人從瑞士匯回台灣的「海角7億」,或扁家被查扣的資產中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