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屆亞、奧運,棒球經典賽等重大體育賽事,全民瘋運動,創造許多台灣英雄,但體育發展並非一蹴可及,體育經費、基層發展和選手照顧等決策,更是每年都會引發討論的話題,體育署是否升級成體育部,更是國人關心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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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農業部組織法」,農業部正式成立,將設置8個司、6個處、7署1中心,以及7個試驗研究單位。立委莊瑞雄表示,本會期將逐步完成多部組織改造,是國家運作持續向前的一大步,然而也期望政府部門再積極思考體育署的定位,讓運動產業發展獲得更多的行政支持。
過去體育署在前朝馬政府時期降級,從體育委員會降級併回教育部改制體育署,在教育部的架構下,組織和業務都有其侷限性;此外,對照國內外的運動產業發展趨勢,體育署仍以過去的架構和人力應對,明顯力不從心:像是最近為了打擊黃牛,文化部已完成修法來遏止不法行為,然而同樣黃牛現象猖獗的運動產業,體育署的修法腳步就慢了些。
近年來體育運動風氣蓬勃,連帶相關運動經濟的成長,運動產業具有高度發展的潛力,但也併生了諸多的問題,例如頻繁發生的運動場館意外、國家隊徵召選材失據…等,甚至在今年以前一度懸缺了500多天找不到人當體育署長。
莊瑞雄建議,國外有許多例子可以借鏡,例如韓國是由文化體育觀光部來負責管理和發展體育運動,並積極舉辦各種國際和國內體育賽事,促進韓國體育運動產業的蓬勃發展,連電競運動都能夠長年傲視世界,進而帶動相關周邊產業的發展,像是直播、電競設備等。
體育運動的推動不該只再視為是校園教育的一環,而體育署的功能也不單只是為了在國際賽奪牌,體育主管機關應更具有高專業、高科學的視野與角度來進行政策擘劃與施行,並將體育運動真正視為「產業」來推動,才能夠在推動體育發展及保障運動員上治標又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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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瑞雄認為,在體育運動行政與管理(Administration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 Programs)中開宗明義便揭示了,若要追求體育行政事務上的卓越表現,關鍵因素就在於行政主管的本質。政府不斷強調體育改革,近年也提高各類經費預算,期待能夠更進一步就主管機關的組織調整與革新展開討論,無論是升格體育部或是活化現行署長的進用都可作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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