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第二件「國民法官」審理案件,新北市新店區41歲鍾姓男子涉於今年小年夜,持啞鈴攻擊78歲父親頭部致死,被依《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法院今(15)日召開移審庭,考量鍾的精神疾病、有自傷行為、未按時就診服藥等因素,裁定即起入司法精神醫院、精神醫療機構或其他適當處所,暫行安置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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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男遭起訴後,北院下午召開移審庭。法官詢問鍾男認不認罪?鍾男承認殺人會有報應的事實,但談到殺父動機,他答稱,不是為了買便當,而是因為父親阻止他破處、做邪淫的事,他被附身,憤怒的情緒壓不住,還有一個原因不能講,「天機不可洩漏」,才會趁父親看電視時,攻其不備槌死父親,「我很自責」。
面對法官詢問什麼是天機不可洩漏的事、以及為什麼在看守所喝沙拉脫?鍾男先是回稱,說出來會導致佛教人心惶惶,再稱是觀世音菩薩要他早日解脫,到菩薩旁邊去渡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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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主張,鍾男為思覺失調症患者,無法分辨現實與幻想,在案發前及收押期間均曾出現自傷行為,建請法院依職權裁定暫行安置。
合議庭認為,鍾犯罪嫌疑重大,且患有思覺失調症,症狀不穩定,也無法穩定獨立生活,並拿啞鈴攻擊他人,有跳樓、喝沙拉脫等自傷紀錄,顯見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鍾未按醫囑按時服藥,情緒控制能力不佳,在看守所內無法和室友和睦共處,且有數次強制住院紀錄,有暫行安置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