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於今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今(12)日一早,蘆竹分局分局長陳清華就利用上班交通尖峰時段,人潮最多的機會,親自率隊走上街頭,在蘆竹區中正路與南竹路口,手持宣導告示牌,不斷來回穿越人行道,向所有駕駛人及行人進行宣導。希望結合強力宣導,能重新喚起國人對行人行的安全與權益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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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並自今年3月31日起提高未禮讓行人罰鍰之上限,最重為不禮讓以導盲犬或手杖的視障用路人之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7,200元。
蘆竹分局統計今年5月1日至11日期間,執行交通安全宣導場次達21場,取締「行經行人穿越道未停讓行人」、「轉彎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嚴重影響行人安全與權益違規行為達629件,其中以「人行道違規停車」293件為最,誓將行的安全與權利還給所有行人。
蘆竹分局統計去(111)年因未禮讓行人,導致發生死亡交通事故案件,計有1件,今年目標將朝零發生方向努力,同時,蘆竹分局也希望所有用路人能重視行人行的安全與權益,不在人行道違規停車,行經交岔路口應減速慢行,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更應注意、禮讓行人,讓大家出門時,都能安心的走在道路上,共創一個有禮安全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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