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公佈,臺灣2023年的性別平等表現,蟬連亞洲第一、位列全球第七,行政院更稱將繼續推動落實各方面的性別平權。然而,相較國際間愈來愈多航空公司致力推動性別平權和自由,例如英國航空、維珍航空、冰島航空、香港快運等,都在逐漸提供更多元化的制服選擇,尊重多元化的性別認同和性別氣質表現,臺灣大部分國籍航空公司的服裝儀容規定,竟仍存在嚴重的性別歧視,不僅落後國際,更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臺灣的國籍航空公司,不分男性女性,進行飛安流程訓練時(開關艙門、跳滑水道和救生艇等),均是穿著褲裝工作服。實際服勤時,男性空服員皆穿著褲裝,但大部分國籍航空公司都規範女性空服員只能穿著裙裝。本會以為,如果褲裝更便利工作,就不應該強制女性空服員只能穿裙裝。無論如何,強制女性空服員只能穿裙裝,都是嚴重的性別不平等。如果國籍航空公司認為,褲裝和裙裝一樣都可以作為維護飛安的標準配備,就更應該朝性別自由前進,開放不同的制服選擇。
國籍航空公司對兩性空服員的差別待遇,除了褲裝和裙裝外,國籍航空公司也會限制女性空服員在機艙外工作時(例如機場行進)要穿有跟的鞋子,或要求女性空服員化妝(包含彩妝、口紅、指甲油等),這導致女性空服員在勤前準備時,要比男性空服員花上更多化妝的時間,變相壓縮休息時間,還會增加自費購買化妝品的額外開銷。以上多項針對女性空服員的服裝儀容規定,都是強烈「物化女性」和「不尊重多元性別認同、性別氣質表現」的行為,本會主張,已經嚴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行政院曾在2014年宣示,為落實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強制女警穿裙子有違性別平等,並修改相關規定。而台灣航空業從業人員的女性比例甚高,空服員更有九成以上皆為女性,消除航空業對女性和不同性別的歧視,尤具落實性別平等的指標意義,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1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行政院應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同一立場,請各大國籍航空公司廢除從空服員到地勤人員,各項性別不平等的服裝儀容規範,推動航空業的性別平權。
在2019年長榮空服員罷工以前,長榮航空曾有長達三十年來的「潛規則」,沒有男性空服員,這對男性和女性都是強烈的職業性別歧視。長榮航空開始進用男性空服員,不代表對女性空服員的性別歧視已經消除,不只上述所列各項的各項服裝儀容規定,過往長榮空服員懷孕期間被減薪的爭議、申請性別平等工作法保障的假別會有不利處份、男性和女性自購鞋補助金額不一等情事,都應該被檢視,並盡速改善。
此外,空服員懷孕期間不能執行飛行任務,只能暫時轉任地勤,飛行津貼等浮動薪資會自然沒有,但固定薪資仍應該維持。但長榮空服員暫時轉任地勤期間,長榮航空在2021年以前還會再將空服員原本領有的職務津貼扣除,形同長榮空服員一旦懷孕只能被迫降職又減薪,長榮航空有如「航空界的廖老大」,2021年已被桃園市政府認定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1條:「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工會表示,長榮航空才調整空服員暫時轉任地勤期間的薪資計算方式,但仍然拒絕返還,過往違法期間應給付懷孕空服員的職務津貼。本會目前已協助數十位長榮空服員分批提起民事訴訟,追討懷孕期間減損的薪資,和因此受影響的育嬰留停津貼、生育給付,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數也在不停增加當中。
而生理假、產假、產檢假、陪檢假、家庭照顧假等均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所定之假別,皆為保障性別平等之措施,並有協助受雇者結婚、懷孕、分娩、育兒或照顧家庭之意涵,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更有明確規範,申請上開假別時,不能有影響考績或其他不利之處分。然長榮航空公司頒布的「績效評核標準」中,只要申請上開假別,貢獻度分數就會變低,長榮航空公司還以這不是扣分,是沒加分的作法,想迴避違法。但事實上這就會導致,因生理期而不適的空服員、有家庭照顧需求的空服員,考績就會變差,連帶影響年終獎金、升遷甚至可能影響工作權,空服員只能被逼著犧牲身體健康或是家庭去上班,完全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立法意旨。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和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主張,長榮航空應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1條,修改「績效評核標準」。
不僅如此,長榮航空的機場地勤人員一樣存在著性別歧視,機場地勤人員和空服員一樣,工作都需要經常走動,所穿著的鞋子是制服標準配備之一,依法即應由長榮航空公司負責,但長榮航空提供的自購鞋補助金額,女性只有每雙1650元,男性則是每雙2000元,顯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主張,不管是空服員或地勤,自購鞋補助金額都應該調高到男女一致,更不應該用減少其他男性員工的自購鞋補助金額的方式來迴避違法。
對此,長榮航空回應,長榮航空員工制服設計除考量公司整體形象及企業識別外,亦參考客艙組員工作環境及需求,設計出一套符合國際禮儀且兼具上機服勤便利性之制服。
公司內部之相關規定亦未區隔適用對象,僅要求「客艙組員於服勤時間內應一律穿戴公司所製發之制服及配件,化妝及髮飾等亦應符合規定。」,此為一般儀容要求,即使就男、女客艙組員服裝儀容有所規定,亦屬全體客艙組員所一律遵守,此為本公司對員工一定程度之指揮管理必要之限制,所有性別皆然,與性別歧視無涉。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另外,公司對於懷孕的客艙組員皆會尊重個人意願,依其申請安排從事地面勤務或妊娠留職停薪,產後若有撫育子女的需求,亦會依其申請安排育嬰留職停薪,相關作業皆依法辦理。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和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在母親節前夕聯合召開記者會,不僅呼籲各大國籍航空公司應盡速廢除各項性別不平等的服裝儀容規定,更呼籲長榮航空公司停止對懷孕空服員的各項歧視和不利行為,懷孕和照顧家庭都不是女性的錯、更不是空服員的錯,請長榮航空公司別讓空服員母親節不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