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跟荷包過不去!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去年12月起,針對台74線高架橋下方及全市多處重要道路分隔島等處,架設24小時監視器取締亂丟垃圾行為,截至3月底,已取締告發近300件。環保局指出,監視器拍到有亂丟垃圾、吐痰、檳榔渣、菸蒂等行為,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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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經統計,環中路與向上路交叉路口為全市重要道路取締最多件數的熱點,此路口24小時移動式監視器,已取締告發近百件違規丟垃圾事件。經分析主要是車輛下快速道路停等紅綠燈,無良駕駛往分隔島或綠帶亂丟垃圾,取締最多的是亂丟衛生紙,其中有位車主在停等紅燈時,整理車內垃圾,並搖下車窗連續丟出10幾件垃圾到快車道上。另取締地點鄰近台中市魚市場,有1家鮮魚行計被取締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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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說,攝影鏡頭以車追人方式取締,因此車主為告發對象,若車主不是實際污染行為人,可向環保局提出證明,將告發對象改為實際污染行為人。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駕駛人在停等紅燈時,常利用空檔,搖下車窗將衛生紙、飲料瓶、菸蒂盒、檳榔汁渣等,隨手丟棄在道路上或抛至中央分隔島草地上,形成環境髒亂,嚴重影響市容,尤其分隔島或快車道清掃不易,維護作業危險性高,造成環境清潔人員極大的困擾及負荷,呼籲駕駛朋友發揮公德心,不亂丟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