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大廠泰山企業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9日晚間發布重訊,依法當然解任陳敏薰獨立董事一職。陳敏薰今(10)日稍早發出6點聲明反擊,指出泰山解任她完全違反法律,根本無效,並誠懇呼籲主管機關,嚴加監督泰山,並追究詹景超等責任,以維護投資大眾權益。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泰山昨日夜間突發重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第二項,獨立董事於執行職務範圍內應保持獨立性,依法當然解任陳敏薰獨立董事,並說明其4大違反獨立性的事件。
對此,陳敏薰今日稍早發出6點聲明反擊,首先,她指出,泰山解任他獨董職的理由完全是抹黑、造謠,當年受董事長詹景超的邀請出任泰山公司獨立董事,如今詹景超為了個人利益,提出不合理質疑,故意將她扣上缺乏獨立性的帽子,尤其所謂的解任,完全違反法律,根本無效。
第二,針對全家股權出售案,當時詹景超向董事會成員隱瞞與寬量國際、萬寶開發洽談的過程,她才會在去年12月2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投下同意票,「詹景超蒙騙董事會在先,有何立場指控本獨立董事?」陳敏薰質疑,如果該議案真的有益於泰山公司發展,為何不在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時提供完整資訊,好好向董事說明呢?
第三,她指出,泰山去年主要的收入來源,來自於處分全家股權的80億元,但這個交易有重大爭議,如果現在就草草動支80億元,萬一未來遭到法院認定交易無效要返還款項,泰山公司將因拿不出80億元而面臨更大的災難,她作為獨立董事基於上述理由,因此對於派發股利議案採取謹慎態度,並反問泰山,「80億元不會跑掉,明年再派發股利有何不可?究竟有何理由急於花費『賣祖產』所得的80億元款項?」
第四,陳敏薰強調,今年4月20日審計委員會當天,前獨董杜英達明確向她表達其遭受脅迫,相關證據俱在,且杜英達日前已登報表示其當天是因泰山投資街口支付的資料不足、資訊不對等,因此應劉偉龍董事邀請離開泰山公司進行研談,相關過程平順祥和,她直批,泰山近來發生的紛擾,實際上是因為詹景超違法「續行」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且違法通過接口支付投資案。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第五,她提到,獨董對外針對泰山所為陳述均基於客觀事實,且泰山也因相關事件而屢遭監理單位證交所質疑與裁罰,泰山經營團隊無法接受獨董與證交所的監督,大陣仗召開記者會不實指謫證交所立場偏頗,甚至宣稱她本人缺乏獨立性並解任本人獨董事一職,將泰山變為一言堂。
最後,陳敏薰重申,作為獨立董事,所作所為均是專業獨立判斷,當初詹景超請她出任時,她也是基於對其父執輩的感念而同意,完全無任何利益可言。她說,泰山依法無權片面宣稱解任她獨董職務,也請泰山上下切勿配合詹景超違法亂紀、倒行逆施,以免遭受池魚之殃,誠懇呼籲主管機關,嚴加監督泰山,並追究詹景超等責任,以維護投資大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