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間,有民眾在新化山區發現一具女性白骨,案經調查,警方迅速逮捕2名男子,其中一名家住高雄的王男落網後供稱,因不滿交往期間女方屢屢與其他人曖昧,才會聯合另名王男將陳女載到偏遠山區打死,並就地棄屍,對此,台南地方法院指出,由於該案符合國民法官法中「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規定,將成為本院首起國民法官審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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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王男因不滿陳姓前女友(22歲)移情別戀,遂夥同友人將其帶到山區,並以撞球桿、徒手方式毆打,隨後徑直離去,任由陳女傷重身亡,直到今年7月才被民眾發現,檢方訊後,認為2人涉犯殺人罪嫌重大,有逃亡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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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偵結後,於今年4月下旬起訴,台南地方法院指出,全案已訂於本月15日先進行協商會議(依法不得旁聽),以利準備程序進行,後續將依法定程序選任6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就此案共同審理、評議、論罪及量刑。
另外,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為了避免預斷,依法規定承審的合議庭,暫時不會接觸案件卷證,縱有人犯移審,於起訴後至第1次審判期日前,有關強制處分及證據保全事項,也都由法院強制處分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