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灣的交通環境受到外國媒體關注,更被封為「行人地獄」,為了擺脫此惡名,內政部警政署宣布5月1日起,開始在全國範圍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希望導正上路駕駛的觀念。然而沒想到卻有機車駕駛收到上個月的罰單,明明自己有意禮讓行人,卻被對方「好心1舉動」害到了,罰單上的照片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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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上個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用路人未禮讓行人的罰則提高至6千,警政單位也在5月1日後開始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
但有一位駕駛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上發文訴苦,4月1日當天他騎車出門,行經一段路口時,一群行人要過馬路,他也先停下來,把腳放在地上,示意要禮讓。
沒想到這群行人們都沒有動作,打算要讓車子先過。
而事主也重新轉動油門,迅速離駛離路口,但畫面卻被後車的行車紀錄器捕捉下來檢舉,最後收到未禮讓行人的罰單,這讓原PO忍不住感嘆「大家看到路口有站人就是停止別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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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曝光後也引起熱議,不少駕駛同樣感到迷茫:「那如果行人一直站在斑馬線上,要罰誰」、「完了,今天有行人還示意我先過去」、「我寧願造成後面塞車我也不願急著往前開了」、「機車比手勢叫路人快過,機車別動比較保險」。
針對未禮讓行人的取締標準,警政署2日也曾做出解釋,若路口無人指揮時,
車輛「前懸」(即車頭)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即為取締認定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