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涉洗錢判刑1年!檢發出傳票 最快11日發監執行 

▲陳致中因涉及洗錢弊案,遭判刑1年定讞。對此,高雄地檢署表示,目前已發出傳票,通知陳致中於本月11日(5月11日)下午3點,於雄檢報到後、發監執行。(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2023-05-02 12:17:06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涉及洗錢弊案,上月26日,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1年定讞,除了將入監服刑,也將面臨解職。對此,高雄地檢署表示,目前已發出傳票,通知陳致中於本月11日(5月11日)下午3點30分,於雄檢報到後、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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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兒子陳致中遭判刑,前總統陳水扁也預告,將於今(2)日下午,前往凱道「行使憲法請願權」,擬將向總統府、行政院及立法院四大黨團提出訴求,並針對認為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所涉及違反比例原則,對輕判、准予緩刑、得易科罰金的洗錢罪被告,是否有必要褫奪參政權終身的違憲等爭議問題。

據了解,陳致中遭判刑定讞後,於臉書PO文表示「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都會勇敢走下去。高雄市議會則表示,據《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陳致中因未受緩刑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依法行政院將解除議員職權;而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第2項規定,陳致中案判決未宣告「褫奪公權」,其解職後所遺缺額,並無遞補問題,高雄市議會會將俟行政院解除議員職權函到會後,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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