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日起新冠肺炎降級,指揮中心也同步解編,回顧過去防疫期間,一款和清冠一號配方雷同、名為「新冠克星」藥品,且外盒還標示已取得美國食品藥物FDA認證,卻遭檢舉是偽藥;彰檢今日偵查終結,將藥廠盧姓負責人和馮姓前妻,依涉違反「藥事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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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盧男先將清冠中藥材訂定比例配方,並將交由一間中藥行磨成粉,委託台南永康一家生技公司簽約,並依比例壓製成每粒0.6公克的錠劑分裝代工,包裝成「新冠克星」、「清冠寶甘」、「新冠防疫」,共生產1萬4574包,每包30錠。
但有民眾發現,標章、藥效等都是假的,也都沒有「新冠克星」等相關訊息;衛生局接獲檢舉通報,彰檢於2022年8月將負責人盧男、馮女帶回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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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於去年10月間展開搜索,並查扣新冠克星2箱、新冠防疫2箱、代工出貨單、消退貨明細表等證物;近日彰化地檢署偵查終結,認2人明知製藥藥品須依規定申請登記核准才能製造,其見相關產品有利可圖,竟擅自製造偽藥販售,依涉違反《藥事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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