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自去(111)年4月30日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相關措施,為失能者長期照護提供了一條勞雇雙鸁的道路,除可讓高齡化社會所衍生的長期照護人力短缺問題得以適當補充,亦可建構更穩健的勞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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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目前有許多在台工作的優秀資深移工,具有一定程度的語言溝通能力及技術水準,對於家中失能者的照顧更是深受雇主肯定,雇主將原聘僱的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除了不用再擔心家庭看護工在臺工作年限到期,需要尋找下一位合適外籍家庭看護工外,雇主也不須繳納就業安定費,也可協助轉任的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有長期穩定的工作、收入及職涯發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提供了雇主一個更好的選擇,並有助於提升失能者長期照護品質。
勞動部說明,目前雇主原聘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工作期間只要連續達6年或累計達11年6個月以上,每月總薪資達新台幣2萬4,000元,可經由聘僱滿3年的雇主自評外籍家庭看護工口語表達能力符合溝通要求及接受20小時補充訓練,或每月總薪資達新台幣2萬6,000元以上,可免除口語表達等技術條件,就可由雇主申請轉任為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繼續照顧家中的失能者。「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實施迄今,已有三千多位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申請,並獲核准將原聘僱的資深外籍家庭看護工轉聘為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例如之前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徐先生表示,他所聘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Lian相當優秀,將家中的被看護者照顧得無微不至,與全家人也相處融洽,原本受限於移工在台工作年限14年限制,時間一到就須返國,無法繼續受聘僱在台工作,故一直試圖設法要留用Lian,很幸運地在網路上得知政府推動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就積極瞭解相關申辦資格與流程,尤其是可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更是提升了申請的便利性,順利地獲得勞動部核准將Lian轉聘為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讓Lian可以繼續照顧家中的被看護者,解決了他必須再尋求下一位合適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困擾,因此對於勞動部推動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給予高度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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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徐先生所聘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Lian接受訪談時表示,雇主主動詢問她繼續在台工作意願後,就協助她轉任為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除了感受到薪資待遇明顯提升,而且之後會有更長期穩定的工作與收入,也讓她不必擔心工作年限一到就必須返國,因此非常感謝雇主願意配合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勞動部期許更多雇主更加瞭解政府所推動留用中階技術人力相關政策,可為需要長期照護的家庭提供穩固優質的勞動力,創造雇主與移工雙贏局面。民眾如想瞭解更多申請資訊,可上「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mid-foreign-labor)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