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被控涉及中信國寶弊案,一審獲判無罪、同案被告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一審遭判12年4月,案經上訴,高院審理近4年,今(26)日仍判辜仲諒無罪,但朱國榮加重改判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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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2004年至2007年間,中信集團以子公司境外投資名義,涉將3億美元層層轉匯至辜仲諒等人可掌控的人頭帳戶;2015年初,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以相對成交、操縱股價等方式,炒作龍邦股票,在中信壽合併台壽保時,利用內線交易買賣台壽保股票,獲利1.57億元。2016年6月,特偵組(已解散)發動搜索,同年10月起訴辜仲諒、朱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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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北院依違反證交法操縱股價、內線交易罪,判朱國榮12年4月,辜仲諒獲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
高院仍判辜仲諒無罪,但朱國榮加重改判16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