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春雨來襲,全台各地因大雨傳出或大或小的災情,中央氣象局指出,今(21)日鋒面移動到台灣南方,清晨南部、花東地區有出現較大陣雨或雷雨的機會,北部、東半部地區則由今起至下週三都還是容易有零星陣雨。暴雨之下交通意外頻傳,便有名駕駛在高速公路上遭遇強大雨勢,該情況讓他內心焦急,於是詢問是否有「在雨中安全上路」的方法,意外引起對雙黃燈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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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曾有網友於PTT
發文,說明自己北上行經台中至苗栗路段時突遭暴雨襲擊,路面宛如急流泛舟,視線模糊、難以看清,國一北上后里那甚至有台車頭被傳爛的Toyota Prius停在超車道,種種因素引他心慌。他詢問「若遇到會嚴重影響視線的暴雨該怎麼處理?」,並提供三個選項:一是管他的,繼續行駛;二是開慢一點,跟著前面的車;三為直接下最近的交流道等雨小再上路。
有類似經驗的網友們提醒,「靠外側,慢慢開」、「沒信心開就直接下交流道,安全最重要」、「輪胎用好點的,暴雨時輪胎很重要」、「雨水會讓光線漫射,偏光鏡片會遮避掉雜亂的光」、「跟前車拉長車距,大概是平常的兩倍」、「高速公路為了排水是中間高兩邊低,開中線比較不會碰到積水」。
不過留言區卻針對「能否開雙黃燈」辯論起來,「開前後霧燈不要打雙黃燈慢慢開」、「放慢,大燈雙黃燈+前後霧燈」、「打雙黃會讓人混淆是前面有事故緊急煞車,變換車道都會忘記切回來」、「勿打雙黃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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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法規上表示可以在能見度低時打開雙黃燈。《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指出,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
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就實務上來說,一名警察網友
說明,
雖法規上已表示在能見度低時能開雙黃燈,但實際上雙黃燈通多用在警告「前方有突發狀況」或「前方車流回堵或慢速」,若大雨都打亮雙黃燈,遇到緊急情況就難以警示後車。故他
建議優先開後霧燈;若沒有後霧燈的話再自行斟酌是否要一直開著雙黃燈,而遇
到打亮雙黃燈又需要變換車道時,切記先關閉雙黃燈再改打方向燈,避免後車無法辨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