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移工失聯後,雇主與長照家庭面臨面臨3至6個月空窗期問題,昨(12)日立法院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草案,將看護移工遞補的等待期縮短為一個月。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這是兼顧長照家庭雇主與移工權益的修法,希望盡快三讀通過,並呼籲勞動部研議「顧老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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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走向高齡化社會,有長照需求的家庭越來越多。家人一旦生病,尤其是重症或是失智家庭,可能就有家庭成員須辭掉工作,投注在照顧、陪伴生病的家人。根據主計總處最新統計,每年有約36萬人因照顧家人而無法就業。
立委洪申翰認為,最好的解方是衛福部建立完整且足夠的長照服務資源,勞動部也應比照「育嬰假」設計,研議提供在職照顧者「顧老假」,幫助照顧者能夠安排家人的長照服務,降低勞工離職風險。
在目前尚未訂定「顧老假」情況下,有很多家庭只能自力救濟,聘僱外籍看護工照顧家人。不過洪申翰說,很多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告訴他,當移工失聯,或是彼此無法適應而廢聘、轉換雇主的情況下,長照家庭會經歷長達3到4個月不能申請遞補移工的空窗期,造成青壯年面臨工作與照顧二選一的困境。
洪申翰表示,縮短家庭看護移工的遞補空窗期,不僅是移工團體、雇主團體與長照家庭的共同期待,也是在場跨黨派立委的共識。對此,勞動部許銘春部長回應,台灣人口少子化、高齡化,可能有愈來越多勞工因照顧而離職,除了衛福部在長照端要改善,也認同勞動部該提出因應策略,願意在逐條審查支持洪申翰提出的修正動議。
昨日《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審查,通過由洪申翰委員提出、跨黨派立委聯署支持的的修正動議,將《就服法》第58條第2項第3款調整為,移工在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經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出國者可申請遞補,或是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超過1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也可以申請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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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朝野立委對於《就服法》第58條條文修正草案有充分共識,草案不需交由黨團協商,可直接逕付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