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移工逃逸情況嚴重,但遞補空窗期長,依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工廠要等6個月,家庭要等3個月,造成許多雇主、看護家庭不滿,多名立委今(12)日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盼縮短遞補期。勞動部長許銘春回應,支持縮短遞補期,建議家庭看護工遞補等待期間縮短至1個月,其他工作類別遞補等待期間縮短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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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邀請勞動部長許銘春報告業務概況、審查各立委提出「就業服務法第58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
勞動部指出,「就業服務法」第58條經歷多次修正,已逐步放寛移工發生行蹤不明得相關遞補規定。移工於雇主處發生行蹤不明,其原因複雜多端,在衡平被照顧者需求、及產業經營人力調度等因素,目前規範聘僱從事家庭看護工作移工的雇主,於移工行蹤不明後,需等待3個月始可遞補;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以外類別的移工,其雇主尚有其他人力可填補,於其聘之移工發生行蹤不明後,滿6個月始可遞補。另原聘僱許可所餘期間有6個月以上,雇主得申請遞補。
多名立委提案縮短移工遞補等待期,立委王美惠表示,希望把家庭看護縮短至15天,以解決人力運用上的困難。
立委楊瓊瓔建議下修遞補期看護移工為1個月、產業移工盼修正至2個月,補足人力不足的問題。
立委游毓蘭說,過去移工失聯主因之一為雇主不當對待,但隨著時間變遷已非主因,保障移工權利的3個月,反而成為對雇主的折磨;近年移工失聯主因為黑市高薪、非法仲介等,現行3個月遞補期及申請程序等,致使看護移工真正上工時間恐逾半年,盼各工作類別移工失聯,雇主能立即遞補,並重新給予3年聘僱許可期間,以協助看護家庭。
立委溫玉霞指出,移工來源國太少、仲介費過高、法令嚴苛,雇主被迫支付更高成本取得勞動力,若移工逃跑,申請遞補的等待空窗期太長,對雇主來說是很大損失,應縮短雇主重新申請移工的等待時間,她建議看護移工縮短為15天、其他類別移工縮為1個月,並盼本會期修法完成三讀。
另外,溫玉霞認為要檢討移工為何逃跑,逃逸移工從2020年5.5萬人增至 2023年8.2萬人,去年甚至有印尼移工網紅涉嫌情色仲介等,犯法卻不繳罰金,背名牌包、開賓士等,在網路上教移工「擺爛、怠工」,揶揄台灣法令寬鬆,要求專勤隊加強查緝、提高罰則等,逃逸被查緝即應直接遣送。
許銘春說,各立委對縮短遞補期有共識,但針對時間長短要討論;這幾年逃逸人數大增,主因是疫情邊境管制,移工進不來、抓到人也送不回去,今年移民署與國安團隊有加強查緝,且來源國也正常恢復航班,查緝遣送回國會比較順利,移民署今年2個月來,就查緝到3000多人,都有送回去了。
許銘春強調,勞動部會從源頭開始控管,發現來源國的仲介公司引進移工失聯率異常高,就要停權,在後端非法雇用會予以重罰,停業和撤照。
針對各立委提出修法版本,勞動部表示支持,並建議家庭看護工遞補等待期間縮短至1個月、其他工作類別縮短至3個月,並建議維持原聘僱許可剩餘6個月以上得遞補規定。
勞動部指出,立委共計22項修法提案,半數縮短家庭看護工等待期為1個月;其他工作類別縮短等待期多為3個月、2個月或1個月。並提出遞補期過短,風險恐升高,內政部移民署先前调查行蹤不明主因為雇主要求超時工作、扣薪、未付加班費或勞資關係不睦等,如遞補等待期取消或過短,雇主遞補移工容易、成本低,易疏於管理、降低法遵強度,道德風險增高,難以管控移工人數。
另外,勞動部也提出配套措施,家庭照顧空窗期得申請長照2.0照顧及喘息服務,被看護者如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長照需要第2級以上,可申請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到宅沐浴車服務以及喘息服務等,以紓解家庭照顧壓力。產業遞補等待期,勞動部可依產業人力需求,提供求才推介服務及專案媒合計畫,並運用僱用獎助、跨域就業補助等就業促進工具,協助雇主補實人力。
立委吳玉琴詢問,勞動部建議維持原聘僱許可剩餘6個月以上才能遞補規定的原因?家庭看護移工等待期少於1個月會有什麼問題?
許銘春說,若原聘僱許可得遞補有效期間少於6個月,除導致遞補新移工的聘僱許可效期過短外,並將使雇主及新移工立即面臨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的抉擇,會降低新移工合意聘僱或來台工作意願,不利雇主遞補新移工,勞資雙方都不穩定,且現行效期屆滿前2至4個月就能提前新聘作業,可以直接銜接新移工,不須再遞補、增加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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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說,不到1個月遞補承接,聘期過短,牽涉到移工意願問題,且不到1個月雇主還是要重新申請新許可,程序沒減少,行政作業上反而增加雇主負擔,另外也擔心雇主不續聘,移工發生勞資爭議或失聯,後續管理複雜,建議現行不足6個月,雇主乾脆重新申請,一次解決問題,並搭配長照2.0解決空窗期問題。
有立委詢問勞動部先前宣布會有新的移工來源國,許銘春說,目前還不方便公布是哪個國家,但確定下半年會簽署MOU,屆時會向外界宣布;針對立委建議可以從非洲引進新移工,她會請勞動力發展署納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