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綠旅美教授陳時奮去年以臉書帳號「翁達瑞」發文指控,新竹市長高虹安、新竹市調站調查官余正煌「抄襲」論文,高、余2人向檢方提告陳涉嫌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陳的言論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評論,縱使令高、余不快,仍受言論自由保障,今(31)日將陳時奮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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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參選桃園市長,但卻陷入論文抄襲風波,陳時奮質疑是余正煌抄襲林智堅,但最後台大、中華大學認定是林智堅抄襲,先後撤銷林的學位,陳時奮仍不斷提出佐證,力挺林智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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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前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則參選新竹市長,陳又以臉書「翁達瑞」帳號多次發文質疑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約有三分之二的內容,抄自另一篇已經發表的期刊論文,但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完全沒提及這篇被抄襲的期刊論文。」
高、余分別對陳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陳時奮已做相當查證,且高是政治人物,余是公職人員且當時和桃園市長候選人林志堅有抄襲紛爭,都屬可受公評之事,受言論自由保障,因此將2案均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