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小水力發電逐漸成為新興綠能開發選項,雖然開始開發的時間較太陽能、風力發電晚,預期可以為台灣帶來的發電量也不如上述二者,但是做為可以當作基載能源使用的綠能,且台灣的氣候地形條件適宜的狀況下,台灣小水力綠能產業聯盟理事長洪正中認為,小水力發電有望成為台灣第三大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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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大再生能源」從何而來,洪正中指出,台灣多山多雨,而水力發電需要的兩個條件,一個是位差、也就是從山上慢慢流下來的位能差,另一個是流量,這些可以轉換成電能,也就是水力發電,所以台灣的地理環境特性其實蘊藏著大量的水力潛能。
洪正中進一步盤點,若將台灣適宜開發的河川來進行小水力發電,再加上農田水利系統、自來水系統、汙水排放系統等人工設施也裝設小水力發電,「全部加起來10個GW是可期待的。」
水律能源執行長陳谷汎說,他與合作的日本團隊全台灣各處踏查、分析之後,推斷台灣大約有2.6GW的小水力潛能是可以在短時間內開發的。
無論是洪正中所述開發到極致有可能達標的10GW、或是陳谷汎較保守評估的2.6GW,最重要的是如何將台灣的水資源妥善的利用、包括拿來發電。
小水力發展的重要性,除了開發更多的再生能源之外,很重要的就是去跟其它能源做互補調整。游景雲指出小水力不管是跟傳統的火力發電、或是風力太陽能,特性上都不一樣,「可以做一個互補的效果」,以台灣的再生能源來看,太陽能的特性是天黑之後無法發電,水力發電就要供應,而風力發電也會依據季節不同而發電量不同,所以發展小水力,可以讓國家的能源政策上「有一個彈性的互補跟調整。」
陳谷汎說,台灣的水力發電歷史其實已超過百年,日治時期曾蓋水庫及水力發電廠,後來水力發電多是由台電了進行開發運營,然而相關的技術跟認知其實與國際脫鉤許久,台灣直到2019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才把小水力的正式名稱納入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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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谷汎指出,與國際脫鉤了這麼多年,讓台灣蒙受到兩個損失,除了錯失了讓水變成電的機會,也讓台灣在國際的水力發電供應鏈上沒有角色,「我們基於兩點去看這件事情,希望疼惜台灣的水、復興百年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