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沛冰台北26日電)戴粗框黑色眼鏡,厚厚劉海遮掩額頭,在法庭自辯時鏗鏘有力說出真相,即使被判有罪,求情陳詞拒絕屈服於謊言下,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由劍橋優等生、大律師到階下囚,義無反顧捍衛人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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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香港法院裁定鄒幸彤及2名支聯會常委拒絕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違反「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中「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各人被判監4.5個月。
該案源於國安處懷疑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支聯會交出員工、常委的個人資料,及支聯會的資產、收入開支,及與其他組織的活動資料、開支及聯繫紀錄。
鄒幸彤在法庭上親自以英文陳情,擲地有聲。
她說,法庭的判決是「懲罰捍衛真相的人」,「這個真相是,對公民社會宣戰被偽裝成維護國家安全。真相是我們捍衛人權、自由的運動植根香港,並非由邪惡的外國勢力移殖過來」。
鄒幸彤說,支聯會捍衛天安門屠殺的真相超過30年,「我們一早準備好付上代價」。政府要求支聯會交出資料,是要支聯會「卑躬屈膝、出賣朋友、出賣原則」。
她說,支聯會只會以一個字回應,是「Never」,並會繼續「以真相抵抗謊言、尊嚴抵抗屈辱」,不論是在街上、法院或囚室。
她說,「當國家利益由一個政黨,甚至一個人來定義,所謂『國家安全』無可避免會危害人民的權利和安全—在天安門、在新疆、在香港便顯示了出來,甚至可以跨越國界,像我們看到烏克蘭的情況,我敢說,甚至是台灣。」
最後她說,「閣下,如果你一定要,就基於我們的不服從而懲罰我們,但當運用權力是基於謊言,生而為人只能不服從。」
鄒幸彤已就這起案件提出上訴,不知何時才能恢復自由。
2021年9月8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後,鄒幸彤被還押至今,除上述案件,她還與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等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正等待審訊,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
同一段時間她因2020年「六四」未經批准集結,及2021年「六四」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起案件,被法院判罪成,共被判監22個月。
鄒幸彤其後就2021年「六四」案上訴成功,當時她已差不多服刑期滿。
鄒幸彤所有「法律麻煩」都與支聯會、六四相關。
1985年出生的鄒幸彤接受港媒訪問時曾說過,她成長中的政治啟蒙,是六四;讓她看到堅持與希望,是維園的燭光。她從小就參加維園「六四」晚會。
2003年鄒幸彤入讀英國劍橋大學,在地球物理系由本科學位讀到博士,因無法親身到維園,便自己在校園舉辦六四悼念活動,曾請來王丹主持講座,又在康河放六四水燈,以新穎的形式掀起討論。
鄒幸彤本來走一條科研之路,博士論文研究地震,2008年中國汶川大地震,中國政府因政治因素撤走放在青海高原上的數據收集站,她的研究也被叫停。
科學救國,原來只是良好願望。
鄒幸彤掙扎了一年多,2010年告別劍橋,回港後曾加入支聯會當兼職,其後離職轉任義工。之後她加入中國勞工組織,處理大量中國勞工職業病的支援工作,有感自己不熟悉法律,便由零開始在香港大學讀法律,考獲大律師資格。
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後,遇上支聯會改選,她參選及當選支聯會常委,2015年底當選副主席,直至2021年9月支聯會被迫解散。
曾有一段時間鄒幸彤平均一週上庭一次,窗外陽光燦爛,她卻在囚室撰寫多篇證詞、陳詞,外人覺得刻苦的日子,一向性格爽朗的鄒幸彤仍帶著笑容保持真我。
鄒幸彤的臉書及訂閱制的平台Patreon記錄了她在囚的點滴及心路歷程。今年1月因違反監獄規則被罰單獨囚禁約一週,只因她貪玩及不想浪費食物,拿牛奶做實驗嘗試是否可以變成起司。
她經過像法庭的審訊程序,被長官判罰及訓斥,這事令她思考,為何自己從小到大都是個好孩子,在監獄變成邊緣青年?
她說,「壞規矩會讓正常人都變成違法者」,在一個缺乏民主「以法治國」的地方,無法令人認同的嚴厲法規,只會讓人日益失去對法律的尊重,維繫不了真正的秩序,最終一觸即潰。
她說,自己可以妥協不再做起司,但在崩壞的制度下,有些底線是不能妥協,包括「不打誑語,不出賣同伴」,所以當國安處要求支聯會交出資料時,「我從未有過半分猶疑」。
不出賣同伴是底線,為什麼不認罪?鄒幸彤說,這是她在懲教院所其中一條被問得最多的問題。
她知道政治案件很難被判無罪,她的案件加起來可能監禁10年,認罪可減1/3刑期,而且也可速戰速決,不用糾纏於無了期的法律及審訊程序,擔心律師費,及長期處於等待和不確定之中。
但是,她從沒動搖。
她說,不認罪可以把審訊拉長一點,讓案子有更多機會曝光,「只要能在審訊中把道理說清楚,我們就能把對運動的審判轉化為對制度對權力的審判,讓當權者無法低成本地抹黑運動,甚至讓政治檢控產生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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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自嘲說,「所以呢,我這個硬頸怪都是只能一條路走到底,官司打到底的了。」
捍衛人權自由已深入鄒幸彤的血液中,這樣直率、義無反顧的揚眉女子,今日的香港,還容得下嗎?(編輯:周慧盈)11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