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幼兒「吐了再吃回去」台南托嬰中心裁罰20萬

▲台南市社會局局長盧禹璁表示,將持續針對轄內托嬰中心加強稽查,確保幼兒權益(圖/台南市政府提供)
記者林怡孜/台南報導-2023-03-25 18:37:21
台南市某托嬰中心發生托育人員不當照顧幼兒情事,經社會局昨(24)日派員調查後確有不當照顧幼兒情形,依法裁處托嬰中心新臺幣20萬元罰鍰、托育人員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台南市政府社會局也終止與該中心準公共托育服務合作契約,後續將協助家長轉托至其他托育資源,以維護其送托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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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此托嬰中心被匿名檢舉,有托育人員逼迫幼兒將吐出來的食物再吃回去,台南市社會局檢視中心內監視錄像後,發現該名托育人員確有對其所照顧的幼兒有「吐了又再餵飯」及「罰站」等不當照顧行為,違反兒權法第49條,社會局依法除裁處6萬元罰鍰外,另將函請托嬰中心立即停止其職務並終止勞動契約,同時命該托育人員2年內不得於兒少褔利機構擔任工作人員,社會局也通報衛生褔利部托育整合服務系統不適任托育人員列管註記,確實保障兒童權益。


因該托嬰中心未善盡人員監督管理責任,有妨害兒童身心健康之情形,違反兒權法第83條規定,依法裁處托嬰中心新臺幣20萬元罰鍰,命其一個月內限期改善;另經查該托嬰中心主管人員經常性未到班服務,依兒少權法第83條第5款規定,命其限期改善。


 社會局指出,該托嬰中心於簽定準公共服務契約期間違反相關規定,社會局已要求限期改善達2次以上,故自本月26日起將終止與該托嬰中心合作契約,依規定該中心自終止之日起2年內不得再提出簽約之申請;社會局後續將協助家長媒合鄰近符合準公資格的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以維護送托家長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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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托育環境安全,社會局持續針對轄內托嬰中心加強稽查、辦理托育人員在職教育訓練、並透過專家訪視輔導、定期評鑑等輔導機制,以提升托嬰中心服務品質與環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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