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環保署撤銷美福倉儲大火事件罰款,引發周遭民眾與各黨議員強烈抗議一事,市府昨(20)日晚間發出新聞稿表示,倉庫大火與工廠火災產生的污染物都是污染,民眾受到的危害也是事實,且空污法32條的規定行之多年,類似處分案件亦不在少數,環保署以立法意旨作為撤銷理由,市府仍需向環保署進一步了解,若未能釐清,恐怕造成未來執法標準的混亂,讓執法單位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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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表示,熟知環保法規的人士則指出,這樣的結果的確令人相當錯愕,美福倉儲大火燃燒長達三周,造成的污染影響桃園上萬民眾,當時鄭文燦市府團隊在民怨強烈反彈之下,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與「空氣污染防制法」處以最高金額裁罰,現在證明只是虛晃一招,彷彿船過水無痕,相當諷刺。
至於前環保局長呂理德發出聲明提到,張善政應該要求環保局依法維持500萬元罰款的說法,知情人士則指出,本案經環保署訴願會訴願決定原處分撤銷,環保署並未要求另為適法處分,在沒有新事證的情形下,根本無法再處分,呂理德並非不知情,只想藉由打迷糊仗的方式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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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透露該名知情人士的質疑,美福並非廢清法公告的事業,其產生的廢棄物自然無法認定為事業廢棄物,法令去年至今並未改變,何需環保署認定,證明開罰單的動作只是選前因應民怨的緩兵之計。
市府表示,張善政團隊上任後,積極面對關鍵問題,在今年二月針對美福倉儲廢棄物是否為一般廢棄物,請環保署重新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