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廖禹揚首爾19日專電)今年2月21日,韓國法院就同性伴侶認定健保被扶養者資格爭議,判決蘇晟旭、金龍敏這對男同志伴侶勝訴,成為韓國司法上首次認證同性伴侶地位的重要判例,也讓持續為性少數者家庭爭權的兩人直呼「可能比結婚還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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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晟旭與金龍敏在2019年舉辦婚禮後,蘇晟旭透過提出「事實婚姻配偶」證明文件,申請以金龍敏的被扶養者身分加入健保,2020年2月獲准,但在8個月後收到不服要求通知、被要求補繳健保費,蘇晟旭因此提告,認為韓國健康保險公團此舉是對原告及一般異性事實婚姻伴侶的差別對待,有違平等權。
此案在一審敗訴,上訴至二審後,法院雖仍判斷同性伴侶不包含在事實婚姻配偶範圍內,但考量同性伴侶與異性事實婚姻配偶在作為情感、經濟活動共同體上的本質相同,判決健保公團的差別化對待確實違反平等權,宣告蘇晟旭勝訴。
蘇晟旭日前在對外媒的座談會上表示,勝訴消息傳出後,許多學校同學、教授等親朋好友都來電祝賀,「甚至有人說比看到我們結婚還開心」,甚至連當初為兩人介紹房子的房仲老闆都打來道賀,「接到房仲老闆電話時,我特別感覺到我們的關係真的受到社會承認了」。
很早就意識到自身性向的蘇晟旭坦言,過去有過一段非常痛苦的時期,在觀念保守的韓國,無論是在電視、廣播、教科書、甚至童話書上,全都在歌頌異性愛情的美好,「對我這種性少數者而言,結婚根本連想都不敢想」,這樣的環境也讓他從小就認為自己是個犯錯的人、懷有錯誤的感情。
直到遇到了許多支持、理解性少數族群的同伴,蘇晟旭的想法才逐漸轉為正面、開始肯定自己,「但即使我變得堅強,這個世界的制度還是沒有改變」,蘇晟旭說,他與伴侶雖然深愛對方、認定與對方的關係,但在法律上卻無法得到任何保障與支持,因為社會上一切制度都只為非性少數族群設計,「如此二分法的制度連我能想像結婚的權利都剝奪了」。
直到23歲才確認性向的金龍敏則從小就夢想著一個特別的婚禮,他笑說,發現自己的性向後也沒有什麼改變,「只是結婚對象的性別變了」。他提到,韓國電影導演金趙光秀與伴侶金承煥2013年舉行婚禮,在韓國掀起關於同性婚姻的熱議,也讓許多性少數者開始敢去「夢想結婚」。
他與蘇晟旭之後在2019年舉行婚禮,和他從小夢想的一樣,「的確也是很特別的一場婚禮」,當時共有300多名賓客到場祝福,許多人也關心兩人婚後的改變,但他話鋒一轉坦言,「唯一改變的只有我們對彼此的稱呼,我們無法在任何證明家族關係的文件上找到對方的名字,也無法在危急時行使作為監護人的醫療決定委任權」。
金龍敏說,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不只是為爭取同性伴侶的權利,更是作為「性少數者的個人」,希望能被國家視為公民,「以前本來沒有投票權的女性跟黑人第一次參與投票時,會是什麼樣的心情呢,應該會想說『我也被承認是這個國家的公民了』,感到相當開心吧,我認為若同性婚姻獲得承認對性少數族群也會是差不多的感覺」。
金龍敏提到申請將蘇晟旭列為被扶養者獲准又被取消的心情,「一開始我看到丈夫(蘇晟旭)被登錄為我的被扶養人時真的非常開心,沒有經驗過的人可能無法了解」,也因此,兩人才在登錄被取消後毅然決然選擇提訴。
今年2月的判決,實際上是因韓國健保將「事實婚姻配偶」納入被扶養者申請範圍內才可能勝訴,蘇晟旭的辯護律師金枝林說明,法院仍將婚姻認定為男女之間關係的結果令人遺憾,但這次判決是韓國法院首次明確在社會保障制度中禁止以性別為由差別對待,同時也是對在所有官方制度中都不被包含在「配偶」範圍的同性配偶,判決可納入健保被扶養者許可範圍的首例,仍深具意義。
韓國健保公團就此案可能繼續上訴,金枝林表示,若上訴到大法院(最高法院)可能必須花3年以上爭訟,但她指出,這次訴訟爭取的只是同性伴侶因不能結婚而無法得到的眾多權利之一,「即使敗訴,這次二審也為我們留下一個好的判例」。
蘇晟旭說,10年前與金龍敏剛開始交往時,「這個社會甚至沒有一個詞語能用來描述我們的關係」,而現在在輿論、政壇上開始可以看到「同性伴侶」的用詞,可以看出韓國社會正在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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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勝訴不是我們兩個辦到的,還有很多跟我們一起努力的人、支持我們的人」,蘇晟旭坦言,因為此案受到矚目並不輕鬆,「我在看報導時都會很小心,深怕看到攻擊性的留言」;金龍敏則說,「我想他們也知道自己的留言是不對的,才會只躲在網路後講話」。
金龍敏也提到,兩人有一次搭地鐵時,遇到旁邊乘客用手機打字告訴他們自己也是同志,對他們表達感謝,「能用我們的故事讓韓國產生變化,真的感到很幸福也很滿足」。(編輯:黃自強)11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