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違停警依法告發 長按喇叭騎士因非被檢舉人只能呼籲

▲高市警局前鎮分局於日前獲報一起因車輛併排臨停遭叭的行車糾紛,違規汽車警依法告發,至於長按喇叭騎士警方表示,因不是被檢舉人且無違規影像只能呼籲。(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2023-03-17 17:10:18
高市警局前鎮分局於日前獲報有民眾上傳影音平台一則行車糾紛影片案件及影片,經檢視影片內容,畫面中銀色自小客車,涉有併排臨時停車及危險駕駛之行為,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或6000元至24000罰緩。至於畫面中長按喇叭騎士也有違規,但事實上騎士不是被檢舉人且無違規影像只能呼籲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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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鎮分局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第55條1項4款(併排臨時停車)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以及43條1項4款(闖紅燈、於路口10公尺臨時停車、於人行穿越道臨時停車等3項違規行為合併為1項危險駕駛)幣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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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二條規定,駕駛人在「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等三種情況下,才能鳴按喇叭。次數、時間、強度皆有規範且按喇叭的次數、時間與強度也有明文規範,應以「單響」為原則,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不得超過半秒。但違反此規定開罰的案例卻屈指可數。

經統計,前鎮分局今年度迄今計舉發該路段違規停車共27件,警方呼籲,民眾行車遇有交通違規應理性處理,可立即撥打110請警方到場協助,如有影像資料應於7日內交由警方處理,避免現場發生糾紛引發事故,另停車時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標誌、標線指示, 前鎮分局並將持續針對違規停車及並排停車加強執法作為,以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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