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影像申訴案增3倍!肉搜也恐犯罪 「老司機」最重關7年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上路滿月,根據統計,成人性私密影像申訴案件大幅成長3倍。(圖/記者許若茵攝,2023.03.15)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2023-03-16 10:57:34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上路滿月,根據統計,成人性私密影像申訴案件大幅成長3倍。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提醒,若是散布兒少性影像,最重則可處17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若在網路上肉搜、談論被害人身分隱私等,也有可能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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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於2月15日經總統公布,昨(3月15日)新法上路滿月後,張秀鴛指出,從統計數據來看,與去年同期相較,成人性私密影像申訴案件從111年1至2月79件,到112年1至2月成長至243件。

張秀鴛分析,申訴案件增加原因可能是因為修法後,民眾透過媒體等管道,知曉更多求助方式,讓受害者主動尋求幫助。

長期協助被害人的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從實務案例發現,遭偷拍、散布性影像的被害人所受傷害不亞於實體的性暴力創傷,他們最期盼的是儘快透過司法強制力把性影像取回、下架並阻止持續散布。

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斯儀仙提醒,即便不知道加害者身分也可以報警,警方也絕對不會不受理,被害者在封鎖或刪除影像與訊息前,也應保留檔案與帳號等證據。

常見的五大性影像犯罪行為,包含偷拍他人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分享性影像給他人、下載性影像以及製造Deepfake性影像。張秀鴛強調,散布成人性影像,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散布兒少性影像,最重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一般民眾如果因好奇在網路上肉搜、談論性影像遭散布的被害人身分隱私等,也有可能被處罰。

「終結性影像,沒有人是局外人」,張秀鴛分享「二要三不」原則,包括看見性影像內容侵犯自己或他人,「要」主動求助、境內外平台業者知悉性影像內容,「要」主動下架;及「不」拍、「不」傳、「不」留,防制性影像散布,希望大家一起遵守,共創防制性影像散布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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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被害人移除下架性影像,衛生福利部已建置性影像處理中心,作為單一窗口,受理民眾可求助移除性影像,及協助轉介被害人保護扶助。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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