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自2020年1月15日列為法定傳染病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今(2023)年3月20日起,新冠確診者輕症免隔離通報,改採「0+N」自主健康管理,但民眾也關心這樣防疫險還會不會理賠?對此,金管會今(9)日表示,要看法定傳染病定義有沒有修改,這茲事體大,目前還需要時間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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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產險業因防疫險及疫苗險去年理賠已突破2000億元,今年前2月理賠金額再增逾400億元,原本業者期取消強制隔離後,防疫雙險理賠壓力可以減輕,只是輕症免隔離,但若還是有看醫生拿藥,到底保險公司還要不要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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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說,金管會也是今日才收到消息,但因這茲事體大,還是要看契約條件適用問題,因此,還要向指揮中心確認法定傳染病定義有沒有修改,理賠空間還有待釐清。
由於防疫險保單條款規定,要經醫師診斷為法定傳染病才要理賠,若放寬成非法定傳染病,保險業者自然也不需要再理賠。不過,保險局強調,雖然確診輕症免隔離,但是否有調整法定傳染病的定義,這部分還要一點時間研究,會先了解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金管會也已同步交代產險公會,請產險公會理賠小組啟動研究,釐清防疫險契約條款和相關法規定義,若未來確診輕症不再視為法定傳染病,防疫險確診理賠金是否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