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26歲的泰國男子喬曼孔辛(Narathorn Chotmankongsin),遭到曼谷法院判處兩年有期徒刑,且不得假釋。喬曼孔辛被起訴的罪名是侮辱王室,而他的犯行則是在個人臉書販賣黃色小鴨月曆。反對人士認為,這樣的判例已經造成對言論自由的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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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外媒報導,近年在泰國的反政府遊行中,黃色小鴨成為抗議群眾經常使用的象徵物。有一說是因為充氣後的黃色小鴨,在遊行中可以用來抵擋警方的催淚瓦斯和水柱,另一說則是黃色小鴨有點神似泰王瓦吉拉隆功,起到諷刺的效果。
無論如何,由於黃色小鴨成為反政府的象徵物,因此在個人臉書販賣小鴨月曆的喬曼孔辛,遭到檢方依侮辱王室罪起訴。侮辱王室罪在泰國,最重可以被判處15年徒刑,法院一開始判決喬曼孔辛3年徒刑,之後減輕改為2年,但附加條件是2年期間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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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喬曼孔辛這樣入獄的人在泰國並非特例,近幾年來已有200人因侮辱王室罪被起訴,人權團體批評這是對言論自由的打壓,認為泰國離尊重人權的民主國家越來越遠。
不過泰國政府否認這些批評,強調君主制在泰國仍受到廣泛的尊重,而保護君主制、保護王室免於受到侮辱,正是法律的責任。